在发生火灾时,油罐区的一些阀门是必须操作的,例如为了倒罐而开启、关闭某些输油管线阀门;为了灭火而选择开启、关闭某些泡沫管线阀门;为了供应冷却水而选择开启、关闭某些冷却管线阀门;同时关闭排出雨水的管道阀门等等。这些阀门是不应受到大火威胁的。19世纪80年代,我国浙江省某个油罐区着火,就发生过两名工人冒险在防火堤附近操作阀门而被烧至重伤的事故。又如,1983年6月鲁宁输油管线临邑首站发生大火,火势猛烈难以控制,火场指挥员立即作出关闭流向火场的原油管线的阀门的决定,而那里的阀门平常是电力控制的,当时已失效,只能人工操作。这种大型阀门,人工关闭需20分钟,最后工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在水枪和湿棉被保护下,轮番上阵,终于关闭了阀门,对控制火势发展直至集中力量一举扑灭火灾,起了关键作用。因此,在设计中要考虑对阀门的保护。首先,这些阀门不应设置在防火堤内,而应在防火堤外,否则在火灾下人员难以接近。其次,应局部提高阀门组附近的防火堤高度,使防火堤在着火区与阀门组之间构成一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