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4日18时20分,位于浙江省兰溪市女埠镇殿山村的浙江星马窗帘有限公司印花分厂(简称彩印厂)转移印花机导热油滚筒发生爆炸燃烧,强大的冲击波使本来敞开的车间大门重重地关闭,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事故经过
1999年3月7日,因生产需要,彩印厂从江苏某钢管市场购进(273×12和(76×8无缝钢管各一段,用于制作油滚筒的筒体和空心轴,委托本市一家民用机械加工点加工。制作完工后,经厂方验收、安装,立即投入生产。6月4日12时,厂长和机修工将已使用过的导热油注入油滚筒内,直至注油孔溢出导热油后,停止加油。16时30分,通电升温升压。当外壁温度显示180℃左右。机修工正准备松动螺栓排气时,油滚筒突然爆炸,另一侧的平头与筒体的角焊缝撕裂,使全部有机热载体瞬间雾化,爆喷而出,引起大火。
二、事故原因
1.油滚筒属于有机热载体炉,本安装安全附件和仪表,仅有一个M16螺纹孔用于注油和点火升压时排气,危险性很大。由于排气孔的开孔位置不当,所以在点火启动的过程中随着有机热载体的加热,含在其中的其他气体和水分不能完全排出,并急速膨胀,压力急剧上程式;更不可思议的是,在设计时,竟废弃了有机热载体温度和压力的测定,而用测定油滚筒的外表温度来取代之。这两条都说明了设计的不合理为这起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先天性隐患。
2.油滚筒的制作单位是无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的民用机械加工点,焊接人员未经培训,无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证。从爆裂后的破口断面分析,未开坡口,整条焊缝未焊透,存在着焊接缺陷。
3.操作人员的操作方法不当,未能作反复的排气,排气时间间隔过长,未能排除有机热载体受热膨胀量,未达到保留继续升温所需的膨胀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