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安全设计,以达到本质安全化;
2.选用的生产设备应符合安全人-机工程的要求及《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生产人员需进行职业适应性选择,其生理、心理均应满足工作安全要求;
4.在检修、动火作业时必须经审批,严格动火制度,从办证、隔绝、置换、分析、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到消防措施和监护等都应一一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5.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的相关规定;
6.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当绝缘损坏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与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都应实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7.生产场所有生产性毒物、噪声、热源的部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发放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及时穿戴;
8.根据预先危险性分析所给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对各单元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9.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的结果和危险等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事故的发生的概率和危害。
10.认真安全预评价分析中所列各项预防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