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特性,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政府依法行使对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企业接受政府监督,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依法接受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企业的委托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本文结合笔者从事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的经验,就目前评价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方法进行探讨。<?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一、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现状
?
1.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的意义
?
目前,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有矿山、无机化学品、纯碱、有机原料、农药、染料、涂料、精细化工、橡胶加工、新型材料等十多个化工行业,据2000年统计数据,全行业工业总产值约4600亿元。危险化学品生产所涉及的行业面非常广泛,同时,由于化工行业本身涉及危险化学品,直接面临火灾、爆炸、毒害、腐蚀等危险,其安全问题异常严峻。1996-2000年间,全行业共发生事故1000多起,死678人,重伤646人。除生产过程外,在危险化学品产品生命周期的其他环节,如经营、运输中,由于经营场所、运输车辆不可避免地接触人口密集地区,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