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第36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石油站进行了验收检查,检查中发现了加油站安全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针对安全隐患提出了安全防范措施。
一、存在的安全隐患
1安全防火距离隐患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简称《规范》),加油站安
全防火距离分为“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和“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验收检查中发现“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有:
(1)城市建成区的少部分加油站,当初兴建时多选在人口居住较集中的中心地带或城市繁华区及交通便利处,与民用建筑物的距离,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2)与室外变,配电站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3)城市建成区内少部分的加油站兴建时可以满足安全间距的要求,但由于城市的建设发展,规划道路的拓宽改造,目前站内设施与城市道路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4)比较普遍的安全问题是架空通信线,架空电力线路与加油机的距离满足不了《规范》的要求,部分架空通信线,架空电力线路从加油机上面或侧面跨越。
站内设施之间存在防火距离的问题:
(1)加油机,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与站房其它建,构筑物,燃煤独立锅炉房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2)通气管管口与密闭卸油点,站区围墙的距离小于《规范》的要求。
(3)加油岛罩棚高度不够,罩棚边缘与加油机平面距离偏小。
2油罐与工艺系统方面的隐患
(1)《规范》严格规定加油站的汽油罐与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验收中发现少部分加油站为地上罐。
(2)部分加油站油罐车卸油采用敞开式卸油方式。
(3)油罐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和通气管直径小于《规范》要求。
(4)部分加油站储油罐存在超储现象。
3消防设施及建筑物
(1)相当一部分加油站没有进行消防验收就开始营业,还有部分加油站只有消防部门发放的"消防安全许可证"(此证已作废),而没有消防部门的验收意见。
(2)灭火毡及灭火器数量不足及摆放的位置不合理。
(3)部分加油站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达不到一级的耐火要求。建筑物的门,窗开向不合理。
4管理方面
(1)工程交工文件没有或不全。部分加油站没有工程的设计,建筑安装竣工图文件及资料,没有采用相当资质级别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施工,没有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记录。没有按规程对管道工程,安全仪表进行施工和采取防腐措施。
(2)没有做防雷,防静电检测和防静电跨接,未设静电接地线或静电接地线不好用。
(3)违章操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加油站操作人员没有按《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卸油,加油。
(4)部分加油站没有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更别提做到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