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煤气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懂得煤气设备操作、煤气爆炸、煤气中毒和火灾处理等技术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工作,否则不准使用煤气。
2.煤气的使用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炉内、外的所有阀门。
3.正常使用的煤气设备和阀门,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煤气管道有裂纹和法兰盘、开闭器等漏煤气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4.现煤气时,谨防人员中毒。凡发现煤气着火时,应迅速排除或用石棉被盖好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凡着火地点威胁着电源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混合煤气压力低于3000Pa时,不得放煤气入炉。
6.放煤气入炉前,经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送煤气。取样方法步骤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7.置换煤气时(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机二次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8.煤气设备发生事故,原因不明时,不准送煤气。
9.点炉前,应将烟道闸板打开,起动引内机排除烟道及炉内可能泄露的煤气。
10.点燃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阀门,并且要小开阀门,点燃后,再由小往大调整,两人以上操作。
11.点火时,如第一次没点着,不要继续点火,必须将残余煤气排除,再按第10条重新点火。
12.点燃后正常使用煤气时,不要把阀门开得过大,以防煤气大量流出,不能充分燃烧,造成中毒或爆炸。
13.当煤压力降到3000Pa时,应立即组织做停炉处理。
14.用完煤气要关闭好阀门。如长期停炉,要进行吹扫,将煤气吹扫干净,并加堵盲板,以免漏出煤气,引起爆炸和中毒。
15.停烧咀时,要先关煤气阀门,后关风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