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石油化工生产的发展,对石化生产装置改造的规模越来越大。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石化企业在改造时通常采取在原装置满负荷生产的同时进行,这无疑增加了火灾危险因素,从而加大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石化生产是一个自动化程度大,工艺流程复杂、生产连续性强,设备繁多、各项技术指标控制要求严的生产,而且生产的原料、产品等大多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同时具有高温、高压、深冷的工艺特点。应该说石油化化生产本身具有很高的火灾危险性。而改造在装置满负荷生产的同时进行,一般要现场预制或安装新增设备、管线,在原装置停车大修时一次联网。改造作业与生产深度交叉,周期长、工程量大,火灾危险性大。
一、影响工艺操作
1.由于改造需要,部分装置人员到现场配合,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操作力量。
2.装置内运入大量设备,进入大量施工人员,有大量动火动土作业,破坏了正常的操作环境,致使听、摸、擦、看、比等操作方法受到影响。
3.改造工期长,操作人员思想易麻痹,会出现违纪现象,定人定时、定路线定内容挂牌推号的巡检得不到落实。
4.改造作业能损坏电缆、仪表,使仪表联锁不能正常动作,工艺参数得不到准确控制。这些能导致误操作或违章操作,轻则设备受损泄漏,重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二、易导致介质泄漏
1.工艺操作受影响,会使装置系统出现异常,导致介质泄漏。
2.施工人员在装置上立体作业时,因为安全知识少、判断能力弱、劳动纪律松懈及技术水平低等原因,加上受高温、高压、深冷设备的影响,会焊割破损设备、管线、或高空坠物砸坏设备、管线、造成泄漏。由于化工生产的特点,泄漏的介质大多为易燃易爆物质、一旦介质泄漏,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如乙炔的爆炸极限为2.5%-81%,乙烯的爆炸极限为3.1%一32%。
三、增加了大量火源
1.改造需用焊割火源。国内有关化工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或管线一般不许动火,确属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这就控制了生产装置区的火源。而进行新模式改造时,把整个装置分解成每台设备、每根管线来控制,每个点都可能进行特殊动火。改造高峰时,装置内有数十个电焊、气焊点同时作业。
2.改造作业能产生新的火源。如金属焊渣、摩擦与撞击产生的火花、电焊电路接触不良处产生的高温或电火花、人体静电火花、进入装置的机动车排出的火星等。这些火源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难于发现与控制,而且足以点爆一旦泄漏而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如撞击火花能量达1mJ(毫焦)、人体静电火花能量达0.5mJ以上,而乙炔气量小点火能量仅为0.19mJ,乙烯为0.096mJ,乙烷为0.26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