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配站主要应通过在储配站内消除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及避免着火源存在的方法,来达到防火、防爆的目的。
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当生产设备、储存容器或输送管道发生泄漏时,泄漏出来的液化石油气很快就能与空气混合,混合气体的浓度一旦达到爆炸极限,则随时都有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因此,防止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是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的最佳方法。由于在储配站中,排污、卸下灌瓶嘴及卸车等作业时产生的泄漏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实际生产中,跑、冒、滴、漏现象难以彻底清除。但是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限制泄漏量,使其尽可能少一些。如:可以用气动灌瓶嘴代替手工灌瓶嘴;在卸车胶管与快装接头之间设置阀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排污作业等,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泄漏量、降低泄漏出来的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浓度。另外,在设备新建成或检修后投产时,也必须采取抽真空、水或惰性气体置换等方法,来降低设备内的氧含量,使之形成的混合气体不具有爆炸性。如大修后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第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抽空,真空度达到——0.082Mpa以上时,才准许充装液化石油气。
防止着火源存在
在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电火花是引起爆炸的一个主要着火源。电源开关或设备继电器接触点飞出的电火花,以及通讯设备或漏电的电气设备工作时发出的电火花,都可能成为泄漏气体的着火源。为了消除电火花这个着火源,在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区域,必须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工作人员也不应佩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进入生产区,严格杜绝电火花的发生。
储配站生产区内的动火管理也是防止着火源的一个重要环节。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需要动火时,应预先由动火单位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现场认真检查,订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经上级安全技术部门检查确认,并批准实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前,必须清除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用仪器检测安全后,方可开始动火作业。在动火过程中,仍应进行不断检测,以防发生意外,一旦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另外,对于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在排气管上加装防火帽;在生产区维修作业时,使用不起火花的工具;防止静电火花的发生以及可靠的防雷电设施,都是防止着火源存在的必要措施。
在防火、防爆措施方面,除了上述针对事故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外,平时应注意加强安全管理、减少灾害的发生。
1、加强对储配站设计、施工的管理
为了减少发生事故的可能和事故损失,在储配站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就应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储配站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严把“设计关”、“工程质量关”,执行严格的质检、验收制度。
2、加强储配站消防器材配备
为保证发生火灾时能及时进行扑救,储配站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扑救液化石油气火灾一般使用干粉灭火器,包括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另外,为防止电气火灾,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生产区还应设有消防供水系统,当发生火灾时即可以进行扑救,又可以对容器进行冷却,使其温度、压力下降,防止事态扩大。
为了做到液化石油气泄漏时,能够及时发现事故,并尽快切断气源,还应在罐区和生产区安装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并在储罐上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一旦出现险情,检测器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值班人员不必进入危险区域,就能立即切断气源,这样也可以较大程度地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可以说,在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安全管理中,只要我们熟悉有关液化石油气的性质,掌握防火、防爆的基本知识,做好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安全运行是不难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