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装前的检查和准备:
①乙炔瓶的检查。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乙炔瓶;
b.未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口乙炔瓶;
c.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保存又未办理临时充装变更手续的乙炔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乙炔瓶,必须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b.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c.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d.首次充装或经拆装、更换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进行置换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炔瓶,必须送乙炔瓶检验单位检验、处理、否则严禁拆装:
a.超过检验期限的;
b.瓶体腐蚀、机械磨损等表面缺陷严重,按有关标准应报废的;
c.易熔合金熔化、流失、损伤的;
d.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或焦油等异物的;
e.对瓶内的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