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须知:
1、新钢瓶在第一次使用前,应检查瓶体及附件角阀、减压阀各部件的连接处是否牢固。
2、钢瓶与煤炉不宜同室使用,不能靠近热源,钢瓶与气灶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严禁火烤等方法加热钢瓶,夏季应防止暴晒。
3、钢瓶必须直立使用,严禁卧放或倒置,每次使用结束后应先关瓶阀,待炉火熄灭后,再关灶具。
4、严禁私自进行钢瓶倒灌,不得自行处理残液,应交由充装单位统一抽残。
5、严禁敲击、碰撞钢瓶,不得进行挖补、焊接,发现钢瓶损伤或零部件损坏时应及时送钢瓶产权单位处理。
6、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房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液化气钢瓶不得放在橱柜内使用,更不能在钢瓶放置处安装柜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离人,以防火源在意外情况下熄灭或阀门、减压阀、胶管等产生漏气现象。如在室内闻到液化气气味,应立即报警,打开门窗降低室内液化气浓度,并进行漏气检查或相关单位联系处理。发现有漏气现象时,不得使用任何电器、开关、电话等,不得使用明火。
7、钢瓶不得过量充装,不得超期使用。
二、液化石油气灶具安全使用须知:
1、必须做到“火等气”的点火原则,严禁先开火后点气。初次使用时进气管中存有空气,必须重复点火,待空气排出后,即可点燃。
2、停用时必须先关闭瓶阀,待火熄灭后,再关闭灶具开关。
3、点火时发生“啪、啪”的响声或特殊噪音时,即为回火现象,应立即将灶具开关关闭,并调节灶具局风门后再点火。
4、灶具安装与钢瓶的距离不小于1.5M,专用胶管一般2M左右。胶管不得触及灶具,不得从灶具底穿过。灶具与其他物件的边缘距离不小于15CM,灶具顶部应由100CM以上的空间位置。
5、经常检查胶管是否老化,各连接部位是否良好,发现漏气等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6、保持灶具干净,防止菜汤、灰尘等物堵塞气灶火眼,经常去污并疏通火眼,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