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应有防火防爆措施,下面是一些消防措施:
1.油库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
(1)至邻近房屋的距离不小于20米;
(2)至生产性的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20米;
(3)至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50米;
(4)至卸油、装油专用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12米;
(5)至公共汽车公路的土建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5米;
(6)至企业地区内汽车路土基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0米;
(7)至油泵站的距离不小于8米。地下油库以上距离可缩小50%,半地下可缩小25%。
2.水电站可以不设事故排油池,但油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厂内油库不超过两个,单个油库的总容积不超过200立方米。布置在厂外时,与周围建筑物有安全防火距离,并有防雷措施;
(2)油库、油处理室设有两个安全出口,出口门向外开;
(3)油库、油处理室与其它房间应用防火墙隔开。油库的安全出口有20~30厘米高的门坎,油库应有油、水排出的措施;
(4)油罐及其管路均应接地;
(5)油库及油处理室有良好通风。照明采用防爆灯;
(6)油槽的顶上和油处理室的天花板上应有消防水喷头,其操作阀门放在室外安全地方。
3.若设事故排油池,事故排油池阀门应设在室外安全及交通方便地方,排油管径不小于100毫米。事故排油池底部和四周设有集水房,用管子将渗水排至集水井或下游,同时其顶部应严加密封,以免厂外的排水进入池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