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小型化工厂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要防止火灾的发生,关键是八个字:“规范行为、熟悉性能”。
1、规范行为方面,企业和企业职工应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即要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工厂的建筑和布局,一定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安装。要根据所生产和使用物品的种类、性能、生产工艺及规模,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的监测、报警、降温、通风、防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工厂投产前一定要经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批准才能投产。设备的布局一定要考虑安全防火的需要。如溶剂贮罐尽可能埋入地下,防止高温、日晒及泄漏等。工厂还应设高位避雷针。所有导体如泵、釜、容器、管道等进行电气联接并接地,接地总电阻一般不超过10?萃?摇,以避免由于感应引起远端电荷的静电放电作用而引起火灾。制定应急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自动连锁、泄漏消除、紧急救护、自动灭火等设施和救护器具,当企业远离消防队时,还应按规定设置企业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以确保生产和使用的安全。
2、在熟悉性能方面。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危险性主要有易燃性、爆炸性、热膨胀性、流动性、静电发生、毒害性。对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一定要对他们的物理、化学性能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和掌握。
(1)正确使用有机溶剂。对易燃易爆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使用,与空气接触点控制其安全使用温度为它们的沸点30℃以下。
(2)尽量减少敞口操作,采用密闭操作,严防蒸发扩散;尽量减少在生产车间堆放溶剂桶,存在量以一天的使用量为标准;多用贮罐式静态装料,而少使用桶式动态装料。
(3)油漆厂在生产树脂时,其工艺往往是在高温(约200℃至240℃)树脂煮熟后直接打到已搅拌备好兑稀浓剂(如200号溶剂汽油、甲苯、二甲苯等)的兑稀罐中,这些高温树脂迅速将溶剂温度升高,甚至达到沸点。因此,在制造兑稀釜时,一定要在兑稀釜安装夹套在釜上安装直型冷凝器后,再排空兑稀前打开夹套和冷凝器冷却水,让其对兑稀罐中物质进行循环冷却,防止热的溶剂蒸气大量排出。
(4)油漆厂生产车间的用电线路,应当尽量采用预埋,若实在需要明线时,应加金属套管而不能用塑料套管,以免塑料套管老化和长期受有机溶剂侵蚀造成电路短路起火。
(5)尽量避免生产车间金属物件的碰撞而产生火花。笔者在检查某一油漆厂时,看到一生产工人在高速分散机的轴心上用抹灰刀去刮油漆料,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这种做法很容易导致火花的产生,应当绝对禁止。
(6)生产场所的空气湿度应尽量保持在65%~70%之间,以降低产生静电的危害性,因为高湿度空气可以降低物质的表面电阻并能导去静电。
(7)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由于生产过程中的高温、腐蚀性,各种设备、容器、管线因长期经物料冲刷、腐蚀,管壁、罐壁逐渐变薄,易发生泄露的火灾事故。因此,对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更换。
(8)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如根据比重和水溶性正确选择灭火剂对易燃易爆挥发性有机溶剂是十分重要的。
(9)工厂要设置防火线,禁止火源进入生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