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特勤业务即消防特殊勤务的简称,是指公安消防部队处置包括特殊火灾在内的各类灾害事故以及危急情况下救助生命等应急、救援的特殊勤务,其中对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又占了比较重要的地位(大约占了所有出警的10%)。化学灾害事故是有害化学危险品在生产、使用、储存等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或燃烧,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社会影响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危害。它具有突发性强、扩散迅速、伤害途径多;侦检不易,救援难度大;污染环境,洗消困难;社会涉及面广,政治影响大等特点。而且处置化学灾害事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和较大的难度,处置不当,极易引起事故的扩大和人员的伤亡。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对于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不能盲目进行,必须依据现有装备,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分布进行。公安部消防局还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防化指挥工程学院,以及北京、上海两消防总队开发了《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作为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指导程序,并在全国基层消防部队进行推广。近年来全国成功处置了多起重大化学灾害事故。如重庆公安消防总队2003年12月23日成功处置的井喷事故;2004年4月16日成功处置的氯气泄漏事故等。但各地消防部队由于装备、人员的素质不同,因此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能力不一,且整体上全国消防部队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能力不高,处置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化学灾害事故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特勤装备器材不够。特勤装备要求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能投入装备器材的资金非常有限且不尽相同,导致装备器材整体水平不高但差异很大,有些特勤队能达到部颁标准,而有些特勤队充其量也只能算是配备了特勤班的普通中队,除了十几盘水带,一些水枪、接口之类的物品,只有几件破拆工具、几套简易防化服等。虽然,我们现在是根据战术来确定装备,但反过来,装备对战术起着极大的制约作用。例如,对灾害事故现场进行侦检,然后根据侦检结果划定警戒区。但是很多特勤队没有配备侦检仪,有些配备了侦检仪的也只能检测3~4种有毒气体,根本无法应付复杂多变的化学灾害事故,只能用鼻子闻气味,眼睛看浓度或是利用地形地物等比较原始的方法来划分警戒区,这样做既不科学又不准确。
(二)训练方法和器材标准不统一。由于装备的不同,导致各个特勤队的训练效能是不一致的,实战能力有强有弱,另外,特勤器材不是统一配发,而是由各地自行购买,所装备的器材各不相同,训练方法也不一样,在跨地区增援作战过程中就出现了无法相互配合的问题,你的装备我用不了,我的器材你不会用,而且接口非标准,不能互连互通,无法形成合力。例如,有些空气呼吸器钢瓶,由于产地不同,充气接口有内外两种制式,同一个特勤队要给钢瓶充气就要使用两种接头,更何况不同支队之间的钢瓶就更不一样了。战术原则的应用差异就更大,装备好的处置效果良好,事半功倍,装备差的处置效果很差,且事倍功半。
(三)消防指挥员素质不高。当前消防部队的基层各中队的指挥员都比较年轻,大多为中专和大专文化,知识水平比以前有很大提高,但是他们对有关化学知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及危险特性、常见的化学危险物品泄漏及其火灾、爆炸时的处置方法和抢险救援常识却并不精通,不熟悉化学事故救援组织指挥的程序和方法,实战经验明显不足,同时身体素质也并不过硬。而且当前在处置化学灾害事故时,大部分消防特勤队应用系统作为事故处置的决策依据,但多数指挥员都没有较高的素质按照系统规定来组织事故现场的战斗展开,结果没有真正发挥系统的作用。
(四)贴近实战的模拟训练还不够。所谓贴进实战的模拟训练,就是训练中所假想的灾害事故尽可能模拟事故现场,要逼真、接近实战环境。例如,以不燃液体替代可燃液体给管道加压模拟管道裂缝泄露,练习在压力下堵漏。大多数战士平时是很少接触到石油、化工的装置区和罐区,对一些常用的诸如阀门、法兰、仪表、气相、液相管线都没有概念,不知为何物,这些都是我们将来进行化学灾害事故中要处置的对象,对它们的熟悉程度决定着处置的成败。
(五)处置系统不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各地在执行处置系统时,感到系统需要再进一步细化、量化,系统中有些条目只有定性的东西,没有定量的东西,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比如警戒区的划分,可分为重度危险区、轻度危险区、安全区,根据浓度来确定,在特勤业务训练中是这样规定的:“小组从上风两个不同方向行进,以泄漏源为焦点沿椭圆形线路检测,当第1、2名人员手中的有毒气体侦检仪器报警时,示意第3或第4名设置警戒标志杆,然后第1、2名继续向下风方向探测,一直到第1、2名汇合并形成封闭形椭圆警戒区。”那么规定中只提到的侦检仪报警,但并没有说明报警器浓度是爆炸下限,还是其爆炸下限的30%,20%,10%,这一点没有明确,从而影响到我们如何设置报警浓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