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炔的危险、危害特性
乙炔属易燃易爆气体,爆炸极限宽(空气中为2.3~81%),点火能小(最小0.02mJ),自燃点较低(空气中305℃)。乙炔中存在磷、硫等杂质,其自燃点更低,危险性更大。乙炔与空气或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静电、摩擦、放射性等点火能,极易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与铜、银、汞等金属反应,会有化合物爆炸危险。纯乙炔在高压情况下,遇点火能也会发生分解爆炸。乙炔还具有弱麻醉作用,属微毒类,吸入高浓度乙炔会恶心、头痛甚至昏迷、窒息。当乙炔中存在磷化氢、硫化氢时,毒性增大,危害性更大。
2.生产溶解乙炔原材料的危险、危害特性
在溶解乙炔生产过程中,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危险危害性有:
2.1电石作为乙炔生产的主要原料,属遇湿易燃物品。它本身不会燃烧,但遇水或受潮时能产生乙炔,存在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电石粉尘对人体有害。
2.2丙酮为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必备的溶剂,属低闪点易燃液体。沸点低、易挥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其蒸气比重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点,遇火源引着回燃。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吸入会出现头痛、恶心症状,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重者发生呕吐、痉挛甚至昏迷。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
2.3硫酸作为乙炔生产的一种净化剂,属酸性腐蚀品,与易燃物和有机物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具有强腐蚀性,是强氧化剂。对人体皮肤、眼睛、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
2.4次氯酸钠也是乙炔生产常用的净化剂,具有腐蚀性和强氧化性。稳定性差易分解,储存保存时间短,分解所产生的氯气属高毒窒息性气体,与乙炔会发生氯化反应引起爆炸。对人的眼睛、呼吸系统粘膜产生刺激作用,重者可造成昏迷、肺水肿,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