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发生器使用管理不当,就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大多数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在乙炔发生器加料时,或者焊割炬发生回火时。因此,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训练,熟悉发生器的结构,并熟悉使用及维护规则。为保证发生器的安全使用,在使用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乙炔发生器的布设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移动式发生器可以安置在室外,也可以安置在通风良好容积不少于30立方米的室内,但禁止安置在锻工、铸工和热处理等热加工车间及正在运行的锅炉房内。固定式发生器应布置在单独的房间或专用棚子内。
乙炔发生器禁止布置在高压线下和吊车滑线下,不得靠近空气压缩机吸口处、通风机的吸口处、避雷针接地导体附近,不准停放在可能成为电气回路的轨道、金属构件接地导体线上。并应注意防止可能来自高处上方(例如烟囟、高空作业点等)飞出烟火及坠落工件的打击。乙炔发生器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高压电源线及其它热源应保持水平距离10m以上,不准安放在剧烈震动的工作台和设备上。夏季使用移动式发生器时严禁在烈日下曝晒。
2.使用前认真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
首先应检查发生器的安全装置、管路、阀门和操纵机构等,确定正常后才能灌水和加入电石。灌水必须按规定装足水量,并且灌入的水应是没有任何油污或其它杂质的洁净水。装电石时应根据各类发生器要求的定量来装,不能过满。因为电石分解后变成孰石灰,体积会增大一倍多。尤其是滴水式或滴水与排水联合式发生器更需注意,如果装得过多,分解时熟石灰体积膨胀,将堵塞进水管和夹层等处,此时发生室的乙炔压力激增,或电石因过热燃烧,会引起发气室炸裂,或电石槽拉不出来。
电石的粒度必须符合发生器说明书上的规定,移动式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一般应在25.80mm范围内;如电石反应区有排热装置时,允许添加不超过5%的尺寸为2~25mm的电石。大型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亦应在8~80mm范围内,2~8mm的电石不应超过30%。不得使用尺寸大于80mm的电石,防止产生搭桥卡料。冬季使用发生器时如发生冻结,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或烧红的铁烘烤,更不能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3.正确启动乙炔发生器
发生器起动前要检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等,待一切正常后,才能打开进水阀送水,或通过操纵杆让电石篮下降与水接触产生乙炔气,这时应观察和检查压力表、各处接头及安全阀等是否正常。起动后要观察压力表的变化情况,压力表的读数可能过快上升,甚至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在起动后压力表的指针仍静止留在零位。这些都说明发生器的运行不正常,必须立即停止发气,待检查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冬季起动时,中压移动式发生器有时在起动数分钟后,压力表的指针仍静止不动,这是由于电石在温度很低的冷水中分解慢的缘故,而不一定是故障。
4.注意工作过程中的管理与维护
在供气使用前应排放发生器内留存的乙炔与空气混合气。在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发生器各部位,一旦发现漏气、水位不符合要求或安全装置失灵等,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否则不允许使用。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应由受过培训的专职人员管理。运行过程中的清除电石渣工作,必须在电石完全分解后进行。滴水式发生器如发现有水从发气室排水门溢出,而压力表静止不动,则表示电石已安全分解,方可清渣。发生器内水温超过80℃,应该灌注冷水,或暂时停止工作,采取冷却措施使温度下降。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移动和加料、换料时要防碰撞,不可随便打开发生器和放水等,防止因电石过热引起着火和爆炸。
5.做好停用时的清理工作
发生器停用时应先将电石篮提高脱离水面,或关闭进水阀使电石停止发气。然后再关闭出气阀门,停止乙炔输出。工作结束(包括换电石时)打开发生器盖子时,若发生着火,应立即盖上盖子,使其隔绝空气,并立即提升电石篮离开水面,待冷却降温后才能再开盖和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