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硫天然气是易燃、易爆、低毒性的气体混合物。当含有H2S时,则其毒性随H2S浓度增加而增高。如果发生泄漏和事故时自然排放,就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因此,在天然气处理过程中除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事故外,还会因H2S及其他有毒气体的泄漏、排放造成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
天然气处理过程的主要介质为天然气及其各种产品如液化石油气、天然汽油以及副产品如硫磺等。
由《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中对可燃液体、气体火灾危险性分类规定可知,可燃液体是按其蒸气压或闪点的高低来分类的,可燃气体是按其爆炸下限大小来分类的。实际上,这些参数均直接反映了可燃液体、气体的燃烧及爆炸性能。按照分类规定,天然气及其处理过程产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液化天然气等属于甲A类;天然气、天然汽油(稳定轻烃)、稳定凝析油等属于甲B类;副产品硫磺属于乙B类。此外,硫化氢属于甲B类。
表1-14 油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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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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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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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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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蒸气压>200kPa的液态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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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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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闪点<28℃的液体(甲A类和液化天然气除外)
2.爆炸下限<10%(体积百分比)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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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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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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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闪点≥28℃至<45℃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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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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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45℃至<60℃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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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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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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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60℃≤120℃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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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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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120℃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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