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
⑵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得在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⑶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库区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动危险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②在库区周围应设密实(或双层铁刺网)围墙,围墙到最近库房墙脚的距离不得不小于25米,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米;③库区值班室应布置在围墙外侧不小于50米的地方;④贮存爆破器材的为房应为平房,房屋宜为钢筋混凝土梁承重,墙体应坚固、严密和隔热,并注意合理的方位。⑤库房内净高不得低于3米,炎热地区不得低于3.5米;⑥ 库房地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防潮、防腐蚀,不得有铁器之类的东西表露。雷管库房的地板应铺软垫;⑦库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房顶有隔热层,采用大屋顶,必须经防火处理。贮存烟火药和硝化甘油类炸药的库房,必须采用轻型屋盖。
⑷库区的消防设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永久性地面应根据库容量的多少,在库区修建高位消防水池,库容量小于100T者,则水池容量为50立方米;库容量100—500T者,贮水池容量为100立方米;库容量超过500T者,设消防水管。②消防水池距库房的距离不大于100米;消防管路距库房不大于50米。
⑸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
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它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米。②在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迭放。③爆破器材箱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cm,架宽不高于两箱的宽度。④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⑤堆放导火索、导爆管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1.6米。⑥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⑦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⑹库区内必须昼夜设警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⑺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