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国的冷冻食品加工业和冷库建设发展十分迅速,现代制冷工业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美好时期。与此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为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氨制冷系统相关的各种法律、规范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2010年1月发布的新《冷库设计规范》等。氨具有优良的热力学性能和环境性能,消耗臭氧的潜能值ODP=0,温室效应潜能值GWP=0,是一种对环境友好的制冷剂,且价格低廉,在行业中被广泛采用。然而,氨具有刺激性气味且有一定的毒性和可燃性,国家对氨制冷系统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从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的相关要求越来越严格。
人类防范事故的科学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从古代人被动承受型的宿命论;到近代,人们有了“亡羊补牢”的事后经验型方法论;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现代人进入到系统的预防型安全管理科学。在深入研究和摸索安全系统的规律、特点和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超前防范和预先评价的概念和思路,以及工程技术的硬手段与教育、管理的软手段的整合,来有效遏制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三E对策”。本文结合这三大技术和方法,对氨制冷系统的事故预防和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和感想:
一、工程技术对策是指采用安全可靠性高的生产工艺,采用安全技术、安全设施、安全检测等安全工程技术方法,从硬件上达到技术所要求的安全生产科学标准,提高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
由于氨作为制冷剂的特殊性,以及制冷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和工艺过程中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在氨制冷系统的设计、购置、安装等前期阶段,要充分考虑系统的“优生”问题,做到安全、合理、可靠,消防和环保设施齐全。从机房、库房的选址、设备的选型及管道匹配入手,把各种安全工程技术方法考虑周全,符合规范,从本质上提高氨制冷系统的安全性。对此,2010年1月发布,7月实施的新《冷库设计规范》有较为详尽的规定,在此不作重点讨论。
某些无证设计、安装的氨制冷系统(小冷库)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安全工程技术的投入和建设,并通过当地质量监督局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认证。
二、安全教育对策是指采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教育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从而防止人为事故。
氨制冷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履行“三级教育”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要求,对员工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这三个层面的安全教育,并经资质部门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在上岗前适应单位的管理,熟悉氨系统的工艺特点,熟练掌握制冷设备的规范操作要领,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以及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能力等等。这些不仅会影响到员工的安全素质,还将关系到企业在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纠纷中是否陷入被动。
由于氨制冷系统事故预防的涉及面广、原因多,突发性强,因此日常安全教育不应过于拘泥形式。在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员工有违章行为或存在事故隐患,随时随地的进行安全教育。因及时教育,更有说服力,员工的印象也更为深刻,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违”现象(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据有关统计分析,尽管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每一起事故的背后或多或少与“三违”现象有着一定的联系。违章不一定有事(故),有事(故)必有违章,这句可以很好地诠释违章和事故之间的关系。氨制冷系统的使用单位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远离“三违”。
另外,安全教育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发生事故后原因不明,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