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进度控制措施,以确保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实现。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 组织措施
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主要包括:
① 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② 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③ 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④ 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⑤ 建立图纸会审、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 技术措施
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①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② 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③ 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并结合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3. 经济措施
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包括:
① 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② 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
③ 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④ 对工期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⑤ 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4. 合同措施
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主要包括:
① 推行CM承发包模式,对建设工程实行分段设计、分段发包和分段施工;
② 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③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④ 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要在设计准备阶段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工期的信息,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工期总目标,并进行环境及施工现场条件的调查和分析。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更要编制监理进度计划,以确保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