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在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已被纳入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建立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安全生产问题。
针对目前国内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的状况,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同志曾经多次就安全生产问题作出批示。这一切都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问题是相当重视的。近年来,每年均下派多个督查组或检查组到地方、进企业督导、检查。工作组在现场时很难发现问题,工作组一走,一切依旧。究其原因,乃是企业与政府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就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政府监管成本增加,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然得不到有效整改,这不由得我们不用经济学的方法,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措施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
2 政府监督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政府对于企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其中掌握信息多(或具有相对信息优势)的市场参加者称为代理人,在安全管理中也就是企业;掌握信息少(或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加者称为委托人。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中国在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一些高危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暴利的诱惑,吸引了过多的企业进人,这些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为牟取暴利必然要突破安全生产防线违规作业,同时又要想方设法隐瞒封锁违规违法信息以逃避惩罚。而随着我国经济活动主体的多元化、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大化。使得政府有关安全监管部门难于发现这些问题,加剧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所谓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当市场的一方无法知道另一方的行为或无法获知另一方行动的完全信息,亦或观测和监督其成本高昂时,交易的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等同的。
经济学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按传统观点,产生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有4种。其一是专业分工导致人们只了解自己专业内的信息.对其他专业内的信息掌握就不够完全;其二是交易双方由于所拥有和支配的资源有限从而导致所拥有的信息是有限的;其三、信息的获得是有成本的,当获得信息的成本高于所得收益,人们会应“得不偿失”而放弃信息获取,从而造成信息不对称;其四,信息不对称是由于信息优势方的信息垄断所致,即信息拥有方因不愿意把部分信息公开,而造成消费者或投资者不了解信息。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并直接导致安全生产监管的失灵或监管的低效率。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中,由于信息、监督和执行问题常常难以解决,安全生产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3 有关信息不对称的经济学分析
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委托-代理问题是由于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不能确知企业的行为而产生的问题,它是指企业追求他们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而以牺牲安全生产为代价。
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与下列2个因素有关
一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与企业目标的不一致性;二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成本最小化的目标通常需要通过企业的行为来实现,但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目标并非总是企业的目标。如政府的目标在于企业安全生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而企业的目标却可能是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并因此减少在安全生产上面的投人。如果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完全监督企业的行为,就可以防止企业的偷懒和卸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