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脱硫设备安全和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在脱硫系统施工作业过程中,承包方施工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和脱硫班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的按照本措施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1、施工前的检查确认要求
1.1、防腐施工前,脱硫班负责人需确认脱硫系统内所有工作均无动火内容,并告知电气、热控工作班组和各外包施工队伍。
1.2、确认防腐施工区域已采用警戒绳封闭,并在明显位置悬挂“防腐施工,禁止烟火”警告牌。
1.3、确认对防腐施工人员及所有现场检修人员进行了具体的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及安全教育,学习了熟悉本方案要求及规定,并签字确认,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切实掌握。禁止施工人员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危险品。
1.4、确认施工人员使用的工器具、安全用具、照明设备已进行检查,损坏的严禁使用;电动工具应经过检验合格。
1.5、确认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所使用的脚手架牢固可靠,并通过验收合格。
1.6、若需在脱硫吸收塔及烟道进行焊接工作,必须办理、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焊接前确认焊接点周围300mm范围内防腐层应清理干净。
1.7、办理、执行防腐作业特殊作业措施票。
2、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要求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地佩戴安全帽,戴好防护眼睛和口罩,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地系好安全带,将挂钩扣在牢固地构件上,并高挂低用。
2.2、打开吸收塔所有人孔门及排空气门,确保吸收塔内通风顺畅。首先要防止作业人员中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降低到劳动保护及卫生部门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如苯酚允许浓度为5mg/m3,丙酮允许浓度为400mg/m3,玻璃纤维允许浓度为3mg/m3,汽油允许浓度为300mg/m3 。其次要防止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防止出现气体混合物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浓度,如丙酮为38.6-314mg/L。通风排气口应根据气体的相对密度设在施工区域的上部或下部。
2.3、在防腐施工点使用角磨机时应按照说明书使用方法,戴好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2.4、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必须系牢,并带有灯罩和钢保护圈,在烟道、吸收塔、工棚等空间内,安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容器内使用的手提灯,电压不得高于12v,灯线必须使用胶布线,不能漏电。
2.5、若需在脱硫吸收塔及烟道进行焊接等动火工作时,除必须办理、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外,焊接前焊接点周围300mm范围内防腐层应清理干净,焊接过程需有专人进行监护,并做好火灾等事故防范措施。
2.6、脱硫系统区域防腐施工工作必须待所有焊接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
2.7在上底漆和防腐实施前,实行停工待验制度,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进一步检查确定周围无任何火源、需要防腐部位处于常温,无其它易燃物品,打磨和电焊工具电源拆除并移走,方可按照玻璃树脂鳞片的施工工艺和安全要求实施防腐工作。
2.8、防腐施工时所使用的防腐材料需在地面指定区域配好,采取使用多少配多少的原则进行配料。禁止在现场使用半成品,防腐材料不允许在现场无防腐人员的存放,需有专人监护。
2.9、进入防腐区域内的施工人员禁止使用合成纤维或毛织品作工作服和擦布,避免静电产生火化,禁止穿带钉子的鞋,施工人员需设有专人进行现场全程安全监护。
2.10、在防腐施工区域10米外设置警戒区,并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防腐施工时严禁在在该区域打磨、动火、吸烟及其它无关工作,并准备好足够的消防器材。
2.11、所有防腐工作(玻璃树脂鳞片的施工等)期间,严禁脱硫系统同时进行任何动火工作。
2.12、防腐施工人员完成当日施工后,施工人员需及时将剩余的防腐材料清理回指定区域,并清理好现场。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员应留守观察半小时并进一步检查确定周围无任何火源、防腐部位处于常温,无其它易燃物品方可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