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易燃液体火灾和爆炸的措施是根据以下5种技术和原理:①排除火源;②排除空气(氧气);③液体储存在封闭的容器或装置内;④通风以防止易燃液体蒸汽浓度达到燃烧浓度范围;⑤用惰性气体环境代替空气。后四种方法都是防止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构成燃烧、爆炸混合物。这五种方法同时采用,具体的做法如下:
(1)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液体的厂房和仓库,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要求通风良好,周围严禁烟火,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酸类等。夏季应有隔热降温措施,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如:乙醚、二硫化碳、石油醚等仓库,易采取降温冷藏措施。大量储存苯、乙醇、汽油等,一般可用储罐存放。储罐可设在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用撒水降温措施。
(2)使用、存储易燃液体的场所,应根据有关规程标准来选用防爆电器。在装卸和搬运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必须进入该场所的机动车辆最好采用防爆型,其排气管应安装可靠的火星灭火器和防止易燃物滴落在排气管上的防护挡板或隔热板等。
(3)易燃液体在灌装时,容器内应留5%以上的空隙,不可灌满,以防止易燃液体受热而发生膨胀或爆炸事故。
(4)不得与其它化学危险品混放。实验用及留作样品用的少量瓶装易燃液体可设危险品柜,按性质分格储存,同一格内不得存放氧化剂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5)在确定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危险程度、储存条件、 使用设备、照明、保温和库内温度时,都要考虑到该液体的闪点。对于低闪点的液体储存时易采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库房,必要时在储罐的液体部分上部分充满氮气,以隔绝与空气的接触,使用时要在密封的器械中进行。
(6)夏季运输应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在运输、泵送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线链,槽内可设有孔挡板以减少槽内因震荡而产生的静电。
(7)由于易燃液体的仓库一般设在本单位或城市的边远地区,与周围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就容易遭受雷击,所以必须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以防止因雷击而引起的火灾事故。安装的避雷装置,可采用独立的避雷针,也可在每座库房的防火墙上安装避雷针,高度必须经过计算。
(8)搬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储罐区、电源、热源、火源等部位,所用电器设备应防爆,室内通风设备应有防火星装置,装卸时应安排在最后装、最先卸,严禁用塑料桶灌装、运输易燃液体,以防止因静电的积聚而发生的火灾事故。
(9)绝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汽具有一定的毒性,会从呼吸道进入人体造成危害。应特别注意易燃液体的包装必须完好。在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措施。在夏季或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空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增大,更应注意防止中毒。
(10)要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要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演练,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