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热油炉运行时,有机热载体炉出口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液相有机热载体输送管道上,在截止阀前靠近有机热载体炉的地方应安装温度显示和记录仪表;有机热载体炉功率不超2.8MW时可只装温度显示仪表。在液相炉回路的入口处应装温度显示仪表。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温报警和差压报警装置,
(2)导热油炉进出口管道上应装压力表。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压力表与锅筒、管道采用存液弯管连接,存液弯管存液上方应安装截止阀或针形阀。
(3)导热油炉应装有自动调节保护装置,并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停炉。
①液位下降到低于极限位置时;
②导热油炉出口热载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
③导热油炉出口热载体压力超过允许值时;
④循环泵停止运转时。
(4)导热油炉和管网系统应装有接收受热膨胀有机热载体的膨胀器。膨胀器可以是封闭式的或敞口式的;膨胀器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液相炉和管网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1.3 倍;封闭式的膨胀器上应装压力表和安全泄放装置。泄放物应通过泄放管导入储存罐;膨胀器上应装有溢流管,溢流管应接到储存罐上。溢流管的直径与膨胀管直径一样,且溢流管上不准安装阀门;膨胀器一般不得安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以防因膨胀而喷出的有机热载体引起火灾。膨胀器的底部与有机热载体炉顶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5m。液相炉的膨胀器应安装一只液面计。
(5)锅炉管网系统与膨胀器连接的膨胀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膨胀管需要转弯时,其弯曲角度不宜小于120°;
②膨胀管上不得安装阀门,且不得有缩颈部分;
③膨胀管的直径不得小于规定的数值。
④膨胀器和膨胀管不得采取保温措施,膨胀器内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70℃。
(6)有机热载体储存罐应尽可能放在加热系统最低位置,以便放净锅炉中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与有机热载体炉之间应用隔墙隔开。储存罐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储存罐的容积应不小于有机热载体炉中有机热载体总量的1.2 倍。
②储存罐应装一只液面计,储存罐上部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其直径应比膨胀管大一档次。
(7)导热油炉的热载体进出口管道上均应安装截止阀,当泵与锅炉之间距离不超过5m时,在锅炉进口处可不装截止阀。阀门连接处应选用不泄漏型的密封材料,不准采用石棉制品。导热油炉及管网最高处应有必要数量的排气阀,以便有机热载体炉在运行中定期排放形成的气体产物。排气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排气阀的开关位置应便于操作。
②排气阀的排气管应与固定容器相连,导热油炉的排气管可直接与大气相通。固定容器、排气管口与明火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5m。
(8)导热油炉的循环系统至少安装两台电动循环泵,一台为工作泵,一台为备用泵。循环泵的流量与扬程的选取应保证有机热载体在导热油炉中必要的流速。停电频繁的地区,导热油炉房内应有备用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泵的正常运转。
(9)在循环泵的入口处应装过滤器,且应定期清理过滤器。
(10)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①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人员,应经过有机热载体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②有机热载体炉使用单位,必段制订有机热载体炉使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有机热载体炉启动,运行、停炉、紧急停炉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③有机热载体炉范围内的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但法兰连接处不宜采用包覆措施。
④有机热载体炉在点火升压过程中,应多次打开锅炉上的排气阀,以排净空气、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汽。
⑤有机热载体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
⑥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粘度、闪点进行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
⑦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应将检查和清洗情况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⑧有机热载体炉安装或重大修理前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在投入运行前应由使用单位和安装或修理单位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液压试验与气密试验时,应当有特检院人员参加,并出具实验报告。
⑨导热油炉房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