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应做到:
1. 明确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2. 检查个人着装,进入现场带安全帽。
3. 检修期间每周安全活动不得间断,特殊情况必须补课;安全活动内容要结合检修工作,做到内容充实,不走过场,针对性强,活动效果好。
二、防止人身事故的“四防”措施 :
(一) 防止高空摔跌、砸、碰伤事故
1. 脚手架应合格;
2. 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工具袋;
3. 工作面下面应有围栏、安全警示标志或其它防护措施;
4. 不许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
5. 禁止攀登不牢靠的构架;
6. 所有进入工作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 检修时移开的沟、坑、孔、洞盖板、围栏,离开现场时应恢复或采取可靠防止跌伤的安全措施。
(二) 防 止 触 电 事 故
1. 使用电气工具必须配套使用漏电保护器;
2. 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不准超过12伏;
3. 接入低压电器设备工作前,必须验电,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4. 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5. 电动工具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线;
6. 临时电源、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三) 防止烫伤、窒息事故
1. 与运行系统严密隔离,上锁挂警告牌,电动门停电;
2. 系统介质卸压完全,压力到零;
3. 进入原料库、成品库内检查通风情况,防止焦、渣落下伤人;
4. 松法兰螺丝时应防止汽、水喷出伤人;
5. 不准对有压力的管道进行任何检修,特殊情况应有安全措施;
6. 在容器内工作做好通风措施,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 防止误转动切断电源风源;
2. 防止盘车时碰挂四周人员和物品,盘车前由专人进行检查;
3. 防止旋转时异物飞出伤人,人员站在轴向位置;
4. 防止砂轮、角磨机、无齿锯碎片伤人,应带头盔或护目镜;
5. 收工时清点人员和工具,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6. 不准检修人员自己试运行;
7. 转动机械检修后,要及时恢复常设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
三、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一) 起 重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1. 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并由专职人员担任司机;
2. 起吊重物要平稳;
3. 看不清重物不指挥;看不清指挥员不操作;不准向吊物下伸头、手;重物在悬挂状态时不得离人;
4. 根据吊物选用合适的绳索、吊环;
5. 检查挂钩方法,钢丝绳不滑脱、不折弯、不直接与尖锐边缘摩擦;
6. 不准超符合使用起重设备和吊具、绳索;
7. 起吊重物过程中,严禁对被吊物件施焊。
(二) 明 火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1. 禁火区明火作业要办动火票;
2. 有监护人员和消防器材;
3. 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
4. 油管道油箱焊接按规程进行;
5. 工作现场不准吸烟;
6. 电焊线不准借用管道或铁丝;
7. 工作后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人员方可撤离;
8. 禁止将废油随地乱倒,现场必须放置废油桶,并及时清理。
四、 每天工作结束应做到
(一) 两清:
1. 清点工具、零件、妥善保管;
2. 清理现场,设备遮盖加封。
(二) 四查:
1. 查现场有无遗留火种;
2. 查沟、坑、孔、洞盖板,围栏是否齐全;
3. 查拆开的管道、阀门口封堵是否良好;
4. 查检修用电源是否断开。
五、 大 修 结 束
1. 以班组为单位,全面总结大修安全情况,找出经验和教训;
2. 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对照三落实,做到四不放过;
3. 通过总结分析找出问题和规律,修订完善安全措施。
各级领导管安全,安全生产记心间;
安全第一人为本,当好第一安全员;
违章作业要真管,执行制度须从严;
安全意识都提高,人人工作保安全。
阳光脱硫制剂有限责任公司
201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