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T-206清罐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运行四部经实地查看,特制订如下安全清罐方案及清罐要求,希望有关人员认真实执行。
一、清罐方案
1、清罐期间由运行四部与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运行四部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2、清罐单位进入丙烯酸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正和集团运行四部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3、安全员负责防护器材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场监护人员负责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发现有违反防护器材的使用规范的行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部领导。
二、清罐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厂区严禁携带烟火、严禁吸烟、严禁乱拉电线,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清罐车辆必须戴好阻火器,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
2、清罐单位负责在T-206人孔周围搭建防洪堤要求高度不能低于0.5米,并对现场周围15米以内的地漏、地井的封堵,地漏、地井必须封好盖严。现场周围15米以内设立警戒区,并拉起警戒线。
3、现场配备消防水带2盘。
4、如确需进入罐内作业必须汇报部领导并与运行四部安全员联系,并对罐内氧含量与有害物质进行分析氧含量大于19.5%,达到作业要求并使用合适的防护器材,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进入罐内作业必须轮流作业且每次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清罐单位所用的各类电器设备必须远离T-206区域,电源线统一布线摆放,配电盘、电缆必须做好防压、防砸、防雨等防护措施。配电盘内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好齐全(电源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灵敏可靠)
6、清罐单位负责制定和提供清理T-206安全技术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报送运行四部办公室存档。
7、清罐单位的人员进入现场前,由运行四部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清罐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
三、清罐期间注意事项
1、清罐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运行四部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安全环保部签定安全施工合同,确保安全。
2、清罐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从指定的大门出入,按指定的路线行走,严禁穿越生产装置区。
3、每日清罐前,清罐单位应安排专人检查各电器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确保不漏电、不伤人;清罐期间,相关人员要搞好个人防护工作,以避免发生伤害事故,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施工区域是否有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施工。
5、清罐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丙烯酸装置区的生产设施、阀门。。
6、清罐现场必须按要求足额配置好防护器材。。
7、清罐人员应随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凡一旦发现有违章违规者,一律按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运行四部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