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总体上保持了平稳的态势,但安全监管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生产、运输环节事故时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个别事故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在上一届政府中,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周永康国务委员、华建敏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我就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现状与对策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
(一)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基本情况
2007年,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总产值为5.32万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2%,实现利润超过5000亿元。作为石油和化工大国,我国主要石油和化工产品产量均位于世界前列,如石油产量近1.9亿吨,原油加工量3.3亿吨,乙烯1000万吨;化肥5700万吨、合成氨5200万吨、纯碱5200万吨、烧碱1800万吨、硫酸5000万吨。但是,原油少、产品精细化程度低、行业规模效益差、进出口逆差大(逆差1000亿美元,进出口总计3000亿美元)的情况说明,我国还不是石油和化工强国。
从行业的管理及其安全生产情况来看,我国石油化工行业中各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状况相差较大,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中央直属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总产值占石油和化工总产值的45.5%,其下属企业工艺比较先进、设备状况比较好、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严格、职工队伍素质较高;第二类地方管理企业,多为原化工部行业管理的企业,总产值占石油和化工总产值的24.1%。这些企业建立较早、管理有基础、但工艺、设备相对陈旧、安全投入欠帐较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较重;第三类乡镇集体个体等小型化工企业,总产值占石油和化工总产值的30.4%,数量巨大,成分复杂、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但总体上工艺、设备、管理较差,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较多、需重点监管的一类。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底,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3815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30144家,其中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3655家,加油站95286家(其中中石化加油站约3万家,中石油约1.8万家),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131203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约5000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约10万辆,从业人员约61万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单位约12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主要分布在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由于目前还没有实施使用许可证,还不掌握使用环节的企业数量。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易发性,即在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到废弃的六个环节中,当受热、遇湿、遇水、摩擦、撞击、振动时,都可能发生事故;二是突发性,危化品的事故会突然发生,即使有前兆也不易察觉、发现,常使人感到意外;三是连续扩散性,由于生产工艺流程长,生产、储存装置大型化、系列化,往往发生事故会引起连锁反应,迅速扩散,波及范围广;四是伤害形式多样,救援难度大。危险化学品容易造成烧伤、灼伤、中毒和环境污染。各种化学品的抢险救援的方式方法不同,救援必须有专门队伍和专业人员,救治也需专业知识;五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六是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多,社会影响广,事故后果深。
历史上,国内外在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了几十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79年9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造成59人死亡,779人中毒;1979年12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站球罐爆炸,造成36人死亡,50多人重伤;1991年9月3日,江西省贵溪县一辆运输车发生一甲胺泄露,致使595人中毒,其中37人死亡;1993年8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清水河地区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15人死亡,101人受伤住院。近年来,还相继发生了2004年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氯气泄漏和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5万人紧急疏散;2005年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3.29"液氯泄漏事故,造成29人死亡,10500人紧急疏散;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松花江水体污染;2006年江苏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 "7.28"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
在国外也发生了一些触目惊心的事故。1978年7月11日,西班牙巴塞罗那市和巴来西亚市之间的通道上,一辆满载丙烷的汽车槽车发生爆炸,造成150人死亡,120多人受伤;1984年11月19日,墨西哥城近郊的液化气站爆炸,造成490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900人失踪,50万人避难;1984年12月3日,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设在印度博帕尔的农药厂发生异氰酸甲酯泄露,三天内造成8000多人死亡,直接中毒人数超过50万人,这是世界工业史上的最大惨案;1989年10月23日,美国德克萨斯州菲利浦公司休斯顿化工总厂发生聚乙烯反应器爆炸,造成23人死亡,130人受伤。以上事故案例的详细情况见附件。
从2005年起,我国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列入事故统计范围,从2006年起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列入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据总局调度统计,2005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42起和死亡229人,其中较大事故21起和死亡92人,未发生重大、特大事故。2006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58起和死亡277人,其中较大事故24起和死亡107人,重大事故2起和死亡35人。2007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97起和死亡161人,其中较大事故18起和死亡77人,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行业管理及发展规划
近年来,化工行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和行业指导,导致盲目扩张。各种投资主体纷纷发展化工项目,建成了一批污染大、能耗高、安全没有保障的小化工。由于设计标准低,管理水平差,操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化工生产和安全基础知识,使得这些小化工企业事故多发。当前,受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和油价高涨的影响,市场需求旺盛,化工行业盲目扩张的趋势明显,如煤化工等。生产超能力、拼设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超常规、抢进度,大大增加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压力。
(二)产业基础差,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
我国大多数化工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装置水平差,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如美国烧碱产量每年1270万吨,与我国的每年1240万吨大体相当,但是美国氯碱企业只有30多家,我国却多达200多家。我国的一些小氯碱企业烧碱产量每年只有0.5万吨,生产规模小,点多面广,危险源数量多。生产工艺耗能高、污染大、自动化控制水平低,本质安全水平差,发生事故的风险大。
(三)设计规范、标准制修订滞后,准入门槛低
近年来,由于没有化工行业管理部门,许多已有的化工行业设计规范、标准没有得到及时修订,实际需要的规范、标准缺失,导致化工行业准入门槛低。一些未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未经项目安全审查、污染大、能耗高、安全没有保障的小化工装置陆续建成投产。如2006年江苏省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7.28"爆炸事故(死亡22人),该企业作为新建企业就未经设立批准,在生产工艺未经科学论证,建设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情况下,低标准进行开工建设并投入试生产,结果造成惨痛事故。
(四)中小化工企业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较差
化工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求较高。中小化工企业普遍缺乏懂化工、会管理的人才,大多数操作人员是农民工,据统计,在中小化工企业中,33.8%的从业人员是农民工,不具备最基本的化学知识,安全知识和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安全素质差,"三违"现象屡禁不止。2007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97起和死亡161人,其中"三违"事故33起和死亡54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4.0%和33.5%。
(五)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
造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化工产品物流市场不完善,大量的危险化学品长途公路运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通过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约有2亿吨、3000多个品种,运输中的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现象严重。二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一,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问题突出;第二,承运人、托运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按规定办理购买凭证、准购证和通行证;第三,私自改装车辆,不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三是运输环节监管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具有长距离、跨行政区的特点,监管方面往往涉及公安、交通、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跨行政区、跨部门的通报协查机制;四是执法检查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在检查中,对超载的运输车辆,尤其是气态或液态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车辆,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般只能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后放行;五是危险货物运输准入门槛太低。地方普遍反映,一些车况较差、人员素质低、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
(六)安全监管力量弱
目前,全国省级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人员平均只有5-6人,市局3-4名,县局1-2名(多数兼职),乡镇更是空白,专业人员普遍缺乏,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导致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广天津、江苏等地的有效做法,从2007年4月开始,在全国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当前,通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相关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挂牌督办制度。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拟联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行动,共同推进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通过清理整顿,淘汰关闭一批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重、能耗高的小化工。在具体工作中,继续狠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严防大事故发生。重点地区是河北、辽宁、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由危化司领导分片负责;重点单位是涉氨、涉氯、涉及剧毒和有毒气体、电石等从业单位;重点环节是检维修、试生产、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同时,督促各省(区、市)对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搬迁。
(二)严格准入条件,提高从业单位的整体安全水平
在认真总结第一轮许可证发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工作。通过换证工作,严格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淘汰15%-20%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从业单位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一定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同时,加强对安全许可工作的检查,凡在规定时间未取得生产和经营许可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问题及早开展调查研究。
(三)推广先进技术,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在加油站、油罐车及储罐中推广阻隔防爆技术;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推广GPS监控技术,推动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合监控机制。下一步,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工艺推行采用DCS(离散控制系统)和ESD(紧急停车装置)系统,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四)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总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验,制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在液氯、合成氨、强酸、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研究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衔接,用经济手段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制订《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危险工艺安全设施等提出要求,提高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水平
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在各级安全监管机构中,缺乏学化工、懂化工的专业人员。因此,面对繁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水平,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推行全员培训。总局在对省局危化监管人员开展执法培训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班,要求各地对市、县、乡级安监人员也进行专业培训,逐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重点地区包括重点地区的县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出建议,充实化工专业人员。修改完善现有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库。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宏观统一规划,控制化工行业盲目发展
建议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和行业规划,统盘考虑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在内的化工企业的发展布局。控制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入过快增长和盲目发展,规范招商引资,提高中小化工企业在安全、能源、环保和技术方面的准入条件,修改完善现有行业管理标准,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国家加强对化工行业发展布局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布局化工企业,清理、整顿、关闭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没有保障的"小化工",停止建设高危生产工艺及产品项目。
(二)安全生产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前置条件
目前,发改委在建设项目的批准中,将土地审查和环境评价作为立项的前置条件,但安全生产还没有列入其中。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原则,建议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以及新一届政府部门调整制定"三定"方案过程,将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作为化工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从源头把关,加大安全"三同时"的执行力度,提高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实现安全发展。
(三)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建议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危化司希望增编3人(其中调入业务骨干2人),为专家库成员颁发证书,并保证相应工作经费。推动各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安全监察执法队伍,特别是要加强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建设。
建议建立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监管协查制度,对违规运输车辆和人员,执法检查部门要依据违法事实,向车辆、人员、货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部门接到通报后,要立即组织调查,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和通报。
(四)指导和督促生产、运输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建议加快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投入,增加必要装备,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扩大救援覆盖面,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援,减少次生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和降低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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