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要求:
(1)氧气胶管为红色,严禁将氧气管接在焊、割炬的乙炔气进口上使用。
(2)胶管长度每根不应小于10m,以15~20m左右为宜。胶管的连接处应用卡子或铁丝扎紧,铁丝的丝头应绑牢在工具嘴头方向,以防止被气体崩脱而伤人。
(3)工作时胶管不应沾染油脂或触及高温金属和导电线。胶管如有鼓包、裂纹、漏气现象,不应采用贴补或包缠的办法处理,应切除或更新。
(4)禁止将重物压在胶管上或将使用中的橡胶软管缠在身上。不应将胶管横跨铁路或公路,如需跨越应有安全保护措施。胶管内有积水时,在未吹尽之前不应使用。
(5)若发现胶管接头脱落或着火时,应迅速关闭供气阀,不应用手弯折胶管等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