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生产、使用及贮存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耐油橡胶手套。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打开苯胺容器时,确定工作区通风良好且无火花或引火源存在;避免让释出的蒸气进入工作区的空气中。避免直接接触苯胺,操作人员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吸入有毒气体,应戴上防毒面具。 (2)严禁利用苯胺管道做电焊接地线。严禁用铁器敲击管道与阀体,以免引起火花。 (3)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一旦发生物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灭火。 (4)在苯胺环境中作业还应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苯胺检测仪及防护装置,并落实人员管理,使苯胺检测仪及防护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作业环境应设立风向标; ——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 ——重点检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苯胺检测仪、报警器及排风扇;在可能发生苯胺中毒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告知牌; ——进行检修和抢修作业时,应携带苯胺检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生产设备的清洗污水及生产车间内部地坪的冲洗水须收入应急池,经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 (6)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库房温度不超过32℃,相对湿度不超过80%。 (2)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存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储存区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透处理,并配备倒装罐或储液池。 (3)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 (4)定期检查苯胺的储罐、槽车、阀门和泵等,防止滴漏。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苯胺应用专用槽车运输。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运输车辆应符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运输车辆进入厂区,保持安全车速。 (3)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防雨淋、防高温。 (4)输送苯胺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苯胺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苯胺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苯胺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苯胺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