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矿井生产需要,需对31114运巷密闭进行开启并进行瓦斯排放,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确保密闭开启和排放瓦斯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一、时间:拟定于2011年7月6 日夜班19点30分至21点30分进行,如因生产所需,变动排放时间,由调度室另行通知。
二、责任划分:由通风副总工程师任总指挥,通风队队长现场指挥,安监处派人现场监督;机运科负责检查排放地点的电器设备是否失爆,机电队负责安装排放瓦斯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及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搭火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停、送电;通风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风筒的挂接以及测风、瓦斯检测、控制风量等工作;机运科人员负责检查矿灯防爆性,通防科人员负责检查瓦检仪的完好性,在确认瓦检仪完好且矿灯无失爆的情况下方可入井;调度室负责保障通信联络,负责排放区域及排放影响区域人员撤出工作;密闭开启及排放具体工作由救护队实施。
参加排放人员除救护队人员佩戴呼吸自救器外,其他所有入井参加瓦斯排放的人员都必须佩带化学氧自救器。
三、瓦斯积存量检测情况及瓦斯排放相关参数计算
通过密闭观察孔对该处密闭内瓦斯浓度检查,该巷道内的瓦斯积存情况及瓦斯排放相关参数计算如下:
1、实测密闭内瓦斯浓度
CH4:2.1 % CO2:1.2%
2、预计瓦斯积存总量:
Q CH4 =瓦斯浓度×巷道断面×巷道长度
= 2.1%×8×570
= 95.76m3
Q CO2 =瓦斯浓度×巷道断面×巷道长度
= 1.2%×8×570
=54.72m3
3、局部通风机供风情况
局部通风机功率:15KW
出风口风量:110m3/min
独头巷道回风与全风压汇合处风量:250m3/min
4、允许瓦斯排放量计算:
CH4 = 1.5%× 110m3/min= 1.65m3/min
CO2 = 1.5%×110 m3/min=1.65m3/min
5、预计排放瓦斯时间计算
⑴、瓦斯排放时间计算:
CH4排放时间=CH4积存总量÷允许CH4排放量
=95.76m3÷ 1.65m3/min
=58min
CO2排放时间= CO2积存总量÷允许CO2排放量
=54.72m3÷ 1.65m3/min
=33min
⑵、空气置换时间计算:
巷道断面×巷道长度÷出风口风量= 41min
根据计算,及启封密闭、排放时各工序的安排要求,预计排放时间为12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