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通前、后需要处理的问题:
本贯通工程贯通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决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四、通风系统:
(一)贯通前:
1、进风路线:
地面→回风斜井(风筒)→煤仓通道→乘人器等候室通道→乘人器等候室掘进工作面
2、回风路线:
乘人器等候室掘进工作面→乘人器等候室通道→煤仓通道→回风斜井→地面
(二)贯通后:
贯通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决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方案。
附:巷道平面布置图
巷道贯通警戒布置图
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图
五、安全技术措施
a) 基本措施
(1)、 贯通工程开工前,施工方技术部门应根据矿方提供的图线资料在贯通现场用红漆标明贯通地点位置,防止误透、误警戒事故发生。
(2)、测量部门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施工测量图。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掌握每班施工进度。
(3)、通风部门收到贯通通知单后,应认真核对贯通地点通风系统、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并预计贯通后贯通地点和有可能受到影响地点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4)、待贯通巷道必须保证正常通风。通风部门必须每班检查贯通地点20米内瓦斯浓度。
(5)、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长必须通知主井班长、安全员到贯通点检查贯通点支护情况,没有异常情况撤出人员再进行装药、爆破。
(6)、每次爆破前,必须在贯通爆破警戒位置设置好专人警戒。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每次爆破后,掘进工作面班长、爆破员、瓦检员必须共同巡视爆破地点,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在施工巷道和待贯通巷道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下一次爆破 。
(7)、通风部门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通风部门派主管通风的管理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8)、贯通工程要严格按中心、腰线和有关技术要求作业。
(9)、本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贯彻、审查,由总工程师批准。施工前贯彻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10)、贯通全过程由现场跟班领导统一组织指挥。
b)、特殊措施:
(1)、当施工巷道与主斜井贯通相距20米时,由技术部下达20米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20米贯通通知单后,组织人员对贯通处前后5米内支护进行认真检查维护。
(3)、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浮石、伞檐处理干净后,方可作业。
(4)、工作面人员必须严格按测量标定的中心、腰线施工,当贯通还剩10米时,每循环打眼前,必须用3.0m的长钎杆沿巷道前进的方向打两个探眼 ,探眼内严禁装药,并用黄土炮泥填满。
(5)、工作面每次爆破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以外担任警戒工作。警戒距离:岩巷直巷大于120米,岩巷直角拐弯巷道大于100米。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一切安排正常后,班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班长方可下达爆破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6)、当贯通还剩10米时,工作面每次爆破前,班长首先亲自用电话通知主斜井安全员和班组长让其带领工人从工作面撤离至贯通点以上警戒线以外,并担任警戒工作,再布置其他警戒,警戒全部布置好后,方可开始按程序爆破,待爆破全部结束,由班长亲自用电话通知主斜井安全员和班组长撤除警戒。另外,主斜井工作面掘进放炮时,也要电话通知乘人器等候室施工巷道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确保无误后爆破。待爆破后在通知乘人器等候室施工巷道人员回工作面继续施工。
(7)、警戒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警戒期间,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警戒范围,警戒人员严禁脱岗、睡觉。
(8)、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员和班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爆破全部结束后,必须由班长亲自撤除警戒。
(9)、探眼打透后,必须由班长、瓦检员、放炮员共同巡视贯通地点,检查贯通地点瓦斯、支护等情况,并对贯通地点巷道加强支护。
(10)、加强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支护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执行。
(11)、探眼打透后,如发现探眼透处与设计贯通位置相差较大时,工作面停止作业,并汇报矿技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