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川安委[2015]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本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本矿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安全放炮防护措施,请各班组严格遵照执行。
??? 一、? 掘进工作面爆破
??????? 1、工作面放炮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2、入井前,检查发爆器的发爆能力。可将操作开关钥匙转至“充电”位置,看氖灯是否发亮。用灯泡试验启动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在井上),合格后方可使用。
???????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浓度),加强起爆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起爆。
??????? 4、带好合乎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连接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炮母线必须是无接头、无破皮的双芯电缆,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 5、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 6、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的非金属是作的容器内并加锁,要由放炮员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代运。
??????? 7、直巷放炮距离必须确保150m以上,弯巷放炮距离必须确保100m以上,且放炮地点必须设有躲硐。
??????? 8、放炮地点必须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
??????? 9、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 10、起爆时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进行起爆。
??????? 11、现场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进风流中,且进入躲硐内方可放炮。
??????? 12、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防水套。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轨道、钢丝绳、管路、电缆、信号线、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 13、爆破前,班长必须点清人数,爆破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发出警号,至少再等5s,无问题方可起爆。
??????? 14、爆破时,班长要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站岗。警戒线处应设置放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瓦检员要一一察看各站岗人员到位后,再通知爆破工起爆;爆破后,站岗人员要等瓦检员通知时方可撤岗,站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 15、爆破后,待炮烟吹散后,首先由班长、爆破工及瓦检员到碛头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眼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 16、炸药、雷管要分箱存放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并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且不潮湿的地点,并上好锁。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 1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 处理拒爆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 ⑵在距离瞎炮至少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 ⑶严禁用镐(椓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 ⑷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 ⑸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 ⑹处理瞎炮、拒爆(残爆)时不得撤除警戒,除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内。
??? 二、? 采煤工作面爆破
??? 1、工作面的爆破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 2、工作面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放炮时采用正向爆破,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放在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外的安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