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2004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和原煤炭部1995年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现矿井安全生产,规范防突管理,防止突出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采煤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施,
请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1、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回采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报方法采用钻孔法。
预测孔应布置相对最软的软煤层中,沿工作面并垂直工作面煤壁每隔10-15m布置1个预测孔,孔深大于6m,孔径42mm钻孔采用风煤钻配以42mm钻头和1.5m麻花钻杆施工。预测方法,测试参数与掘进工作面相同,判别指数见表二。预测为突出威胁时,每个预测循环应留不少于2m的超前距。预测测报判定工作面前方为突出危险,则必须采取钻孔排放措施,消除其潜在的突出危险。
2、采煤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小直径钻孔排放措施作为采煤工作面的主要防突技术措施。排放孔布置在相对较软煤分层中或参数超标的预测孔附近,并与预测孔平行。孔长一般8-10米,孔径42-75mm,钻孔终间距为:42mm孔间距按2m布置,75mm的孔间距按3米布置。钻孔施工法与预测孔相同。
3、回采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⑴、凡具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实施防治突出技术措施16小时后,才能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⑵、检孔平行布置于措施孔中间,孔长不少于3m,检验方法和钻孔法预测相同。
⑶、经检验属突出威胁且无其它突出预兆,应留不少于2m的超前距,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
⑷、经检验仍具有突出危险,必须继续实施排放措施和延长排放瓦斯时间,经检验为突出威胁且无其它突出预兆,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
4、回采工作面防治突出安全防护措施
⑴、材料运输、煤炭运输系统畅通,巷道断面积符合要求。
⑵、安全生产所需的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必须到位。
⑶、采面进回风系统必须独立、畅通,巷道断面积符合要求。
⑷、上下顺槽或采场附近巷道的支持完好,安全可靠,采面的支护齐全,支柱数量要求。
⑸、采面配风量符合要求。
⑹、电器设备必须完好,无失爆。
(7)、在采面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时注意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突出预兆象征同掘进工作面),同时要特别注意掌握采面的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的步距及压力显现的规律,由于采场初、周压的作用,也容易引发煤与瓦斯突出。
(8)、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人工落煤方式开采;只允许采用电煤钻打眼、放炮落煤开采。
(9)、井下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