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了减少煤炭资源损失,提高资源回收率,经矿领导研究,并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决定对31#煤柱煤柱进行回采,31#工作面位于本矿1324运输巷口一侧,轨道运输及皮带运输上山顶部,因在该工作面开切眼以上走向长50m,斜长60m的边角煤,为保证残采安全顺利有序,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
为能最大限度的回收煤炭资源,决定采用人工手镐落煤,铁锹装煤,刮板机运输到31#进口至皮带上山,残采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柱支护,对顶板不好或冒顶区采用直径16cm坑木配柱帽进行顶板控制,工作地点采用局扇通风的回收方法。为了能科学有效,安全地组织与指导生产施工,使工程达到安全、优质、高效的效果,特制度本工作面安全生产措施。
二、回采时技术要求:
1、采用2×11KW轴流式对旋局扇风机,风机安装在32#皮带上山进风侧,风筒通过运输巷进入残采工作面。
2、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并安排专人看守局扇风机,不得随意开停。
3、巷道必须加强支护,在原有的超前支护基础上,超前支护加长到30m,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4、由于采动影响,此段的压力较大,回采时及时支柱,背好帮,防止漏顶、煤壁片帮伤人。
5、回采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运输机上窜下滑。进入加残采点后,及时调整采面,让整个采面支架、运输机上移至上帮,靠近上帮不影响铺设刮板运输机。保证下巷不少于5m宽的煤柱,若煤柱变窄,视现场情况加打木垛支护。
6、残采段需要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好远距离放炮。
7、放炮时,所有人员不得进入残采区。
8、放炮后,必须等40分钟后待炮烟散尽后才能进入回采段。
9、风机安设在进风侧支架上,距离巷道口不大于10米。
10、风量调节必须满足采面供风需要。
11、瓦检员做好瓦斯检测工作。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回采前,必须先把风机、风筒接到位,上安全出口、中间巷出口必须畅通,支护齐全有效,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始回采。
2、回采前,必须在车场内备齐足够的方木、圆木、单体柱等材料,防止压力大,及时加强支护用。材料堆放不得影响行人和通风。
3、各巷道超前支护不得少于20米。
4、回采过程中,撤除的方木及支护材料必须及时运出,不得乱堆乱放影响行人。
5、水管必须接到采面,放炮后、出煤时必须打开喷雾降尘。
6、在31#残采工作面不大于30m处设置一氧化碳、温度、甲烷传感器T1;在距回风口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2。悬挂在距顶不大于300㎜、距帮不小于200㎜、顶板完整、支架完好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5%,断电浓度≥0.75%,复电浓度<0.7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7、爆破工,跟班副队长下井必须带便携仪,跟班副队长的便携仪挂在采面上隅角处,悬挂位置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顶板完整、支架完好处,随时监测采面的瓦斯浓度,发现积聚及时处理。
8、瓦检工对采面的瓦斯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5次并及时填写瓦斯牌板,瓦斯牌板分别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20m处和距回风口30m处。
9、传感器设置位置处必须按规程规定设置,严禁乱放。
10、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按规程规定定期调试校正。
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 制度。
12、采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停止打眼、爆破;达到0.75%时停电撤人;电气设备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3、瓦检工应加强对气体的监测工作,如有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和采面工作人员视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14、爆破作业必须由依法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合格证件、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专职放炮员担任,且必须持证上岗,并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15、爆破前,对电气、支架、电缆及其它设备等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严禁崩坏。爆破地点严禁有重要设备。
16、地测单位及时将对采面的地质条件变化通知到施工单位。
17、在回采过程中,若采面出现淋水或有出水预兆,矿领导及时分析原因并通知施工,采面初次放顶或周期来压时必须观察好顶部采空水和老窑水。
18、开工前首先组织该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该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与该工作面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9、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施工。
四、避灾路线
火灾瓦斯避灾路线:31#工作面---31#运输巷---轨道、皮带上山---主、副井---地面。
水灾避灾路线:31#工作面---31#运输巷---轨道、皮带上山---主、副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