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掘进方式为先掏煤后压顶,掏槽采用竖向楔形掏槽。掘进时采用MZ-12型煤电钻及7655型风动凿岩机施工炮眼。掘进爆破均采用1-5段毫秒电雷管引爆,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超过130毫秒;炸药为3#矿用抗水硝铵炸药;采用MFB-100型放炮器起爆。巷道掘进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详见附图。
2、打炮眼前,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面15米 范围顶、帮、支护进行安全检查,只有各支护按规定施工齐全、有效、缩小到最小控顶距、上好前探梁,顶、帮聋煤、矸已处理干净且经仔细检查无拒爆、残暴、熄爆炮眼后,方可开钻。
3、 开钻前,由当班工长和验收员负责,要先照好中线,以中线为依据,用粉笔按炮眼布置图标出炮眼位置,之后方可打眼。打眼工要严格按“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要求的深度和角度打眼,确保巷道成形规整。
4、接风水管时,各软管间或软管与钢管间及闸门与钢管间对接时必须采用双股8#铁丝扭结牢固,以防断管伤人。
5、打岩眼操作严格按《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206条~第208条和第223条~第230条规定执行;打煤眼操作严格按《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206条~第222条规定执行。
6、装药前,由当班工长或跟班干部负责,指派专人将工作面内的风水管、电钻线、探头等撤出工作面30m以外,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各电气设备没撤出工作面之前不准将火工品带入工作面,更不准一边打眼一边装药,防止火工品意外引爆发生事故。
7、装药前,由当班工长负责,将炮眼内的煤岩粉用压风吹尽。装药必须采用正向装药,每孔的装药量按爆破说明书规定执行,不得多装或少装。装药时,要认真检查火药、雷管的质量,发现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并交回火药库。每班剩余的火药、雷管经安监工签字后交回火药库,严禁乱扔,乱放、乱寄。
8、装药后,炮眼封泥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用黄土封实。封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规定执行,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材料作炮眼封泥。本工作由当班工长负责监督。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及“三人联锁放炮制”,严格执行“自联自拉”制度,爆破的法线距离不小于 米,严禁短距离和直线拉炮,凡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31条规定的不准装药、爆破。
所有爆破器材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每次爆破,爆破员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躲避峒内进行爆破,躲避峒到爆破工作面的法线距离不小于 米。
10、爆破前,当班工长必须清点人数,严格按规定设置爆破警戒。岗哨必须在巷道拐弯处或躲避峒内设岗拦人,并将全部人员撤至岗哨以外的巷道拐弯处或躲避峒内。岗哨的设置由当班工长指派专人担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爆破命令。各个岗哨的设置和撤离必须由工长亲自布置。没有工长撤离命令,警戒人员严禁擅自离岗。
11、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不准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每次爆破后至少等待 分钟后方可沿线检查进入工作面。
13、每次联线和爆破后进入工作面必须先“敲帮问顶”,沿线检查顶帮支护安全状况,不安全不准进入作业。每次联线时必须两人作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0条规定执行。
14、爆破员必须把火药、雷管分箱加锁分别存放到专用的炮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炮药箱要放在顶板完好且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火药箱和雷管箱的法线距离大于5m。每次爆破时,由当班火药工负责把炮药箱和雷管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5、爆破工作要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爆破工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发放的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6、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5、326条规定执行;爆破母线和联结线的检查及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34、338、339条规定执行;其它有关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5条~第342条和《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256条~第278条规定执行。
17、放炮要以口哨为令,一声撤人,二声拉炮,并连续吹两次。严禁用口喊或其它方式代替。放炮信号发出后,至少要等5秒钟,方可起爆。
18、检查、处理拒爆和熄爆的方法及措施
a、每次进入工作面、每次打眼前、每次装煤时均必须仔细检查有无拒爆、残暴和熄爆炮眼,如发现拒爆、残暴和熄爆必须立即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要求处理。
b、当通电以后出现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条规定要求处理。
19、严禁裸露爆破。
20、卧底、刷帮、掘进需浅眼爆破时必须执行以下规定:①眼深不小于0.3米.②有多个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米。③爆破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小于0.3米。④炮眼必须垂直巷帮或底板。⑤每孔装药量不大于 克。⑥每次联眼数不超 个。⑦必须用旧皮带将炮眼盖严。⑧封泥必须封严封满封实。
21、每次爆破时,工长必须指派专人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电缆、风水管路、电气设备、机械、通风设施等撤至距爆破点3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用皮带和圆木维护严密。如不能撤出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①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电缆用皮带包裹严密并吊至顶板锚杆或坚固物上,每米吊挂一次。电缆距顶板不大于0.4米。②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风水管路断开接成软管埋入地下或采用圆木密排并吊挂皮带维护严密。③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电气设备、机械、通风设施等采用圆木密排并吊挂皮带维护严密。圆木Ф≥20㎝。④必须放小跑:每孔装药不大于400克,每次至多联2个眼。
22、巷道开口6米范围必须放小炮:①眼深不大于1.2米。②每孔装药量不大于400克。③每次联眼不超四个。
23、通风设施附近10米爆破时还必须执行以下几点:①炮眼距通风设施距离不小于0.5米②每孔装药量不超600克,每次联眼不超2个③炮眼采用皮带盖严④加强通风设施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