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柴油发电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有关规定。
2、柴油发电机每天进行一次试转,并详细记录其运转过程,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3、柴油发电机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检修、维护、保养和使用。
4、柴油发电机必须常处于待机状态,经常保持发电机电瓶有充足的电源,经常储备一定数量的柴油。
5、柴油发电机在启动后必须同时满足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的动力需求。
6、柴油发电机必须按规定检查维护,运转时由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矿井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在10分钟之内开启柴油发电机,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的供电。
8、启动柴油发电机时必须严格执行《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措施》、《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措施》和及《井下停送电制度》。
9、发电厂停电时必须书面通知矿井机电部门或矿井调度室。
10、通知停电前还必须填写停电通知单由有关责任人签字。
矿调度室在接到停电通知后,必须按先后顺序通知矿井值班领导、带班领导、安全副矿长和矿长。
11、接到矿井调度室的停电通知后,矿井带班领导必须通知有关部门检查地面、井下的机电设备、通风设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切断井下电源,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沿进风流撤到地面。
12、井下所有人员安全撤离到地面后,方可通知电厂停电。
13、停电前地面值班电工必须停止主要通风运转。
14、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矿井通风部门还必须安排人员打开副井的防爆井盖,以实现自然通风。
14、恢复主要通风机送电时,必须检查主要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关闭副井防爆井盖,恢复主要通风机送电。
15、主要通风机送电后,井下排放瓦斯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排放瓦斯时,进、回风井口20米范围内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深度都不得超过1.5%。
16、依靠负压排放瓦斯结束后,方可选派瓦斯检查员和电工同时入井,由瓦检员检查瓦斯,经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及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由井下电工恢复局部通风机送电。
17、局部通风机送电后,必须排放瓦斯,排放时,进、回风流汇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18、在电源切换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停送电程序,送电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由专职电工负责送电。
19、停、送电的时间矿井调度室必须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