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发环节,为切实搞好单体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作的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由生产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担任。
组 员:由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担任。
2、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初采及工作面回料期间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3、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收作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4、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
(1)工作面回采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
(2)开帮刷面必须挂线扶柱,装面棚柱不少于二排支架。
(3)单体支柱面安装,应自下而上安装,若自上而下,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抽冒措施。
(4)回采面严禁倒扒回采,顶板为中砂岩且边切眼顶不空不冒,采用3-4档管理顶板时,可反推两档,切眼顶空或有高冒点时,不准反推。
(5)从切眼刷面,进入煤壁第二档前,要采用手镐落煤或以炮助镐。
(6)初次放顶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会审,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落实达标后方可允许放顶。
(7)初放期间,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跟班现场指挥,小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间,技术员要及时掌握面上顶板情况,作好初放记录,必要时要及时修改措施。
(9)工作面初放、收尾由组长组织现场小组,每班带班人员跟班到点,现场交接,直至工作面收尾或初放结束方可结束小组活动。
(10)矿调度室要专列记录台帐,跟班小组成员上井后要作好现场记录描述。
(11)从切眼刷帮起,对支柱的初撑力必须班班监测,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于柱子全高的85%。
(12)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若悬顶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必须加强支护并采取强放措施。
(13)初次放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现场会审并签字批准,方可认为初放结束。
(五)、工作面的收作:
1、工作面收作线应尽量避开断层、老硐、高冒区,顶板破碎带、周期来压区。
2、收作时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面时必须保持最小控顶距,采高控制在支柱长度的85%。
4、回料前,必须把工作面内浮煤、杂物、多余的支柱材料运出。对运料巷道进行清理维护,保证回料路线安全畅通。
5、回料时,要确保供风量。
6、回料时,小组成员要分三班现a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及回料安全管理工作。
7、回料时,要确保支柱初撑力,回柱必须在切顶支柱的后面加斜撑支柱,并班班对初撑力进行监测。
8、回料结束后,要及时对回采面进行密闭。
(六)、架棚巷道回柱安全技术措施
1、旧巷、报废巷道、盲巷回柱时必须严格进行敲帮问顶。
2、加固退后支护,加固支护距离不得少于10米,加固支柱的密度不得大于1米,回柱前先取掉背帮材料,准备好回柱用的长绳子(回柱钢绳)和长把啄子。
3、回支架时回柱人员要站在支架完好、牢固的地方进行操作。
4、回柱时必须两人共同协作进行操作,不得一人单独操作。
5、先用长把啄子打松支架,再用长绳子套住支架梁头,用力拉垮支架,拉垮支架后再用长把啄子勾回柱子和其它材料。
6、回柱人员严禁在已回柱的空区下操作,回柱顺序按由里到外的顺序逐架进行。
四、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1、成立以矿长罗太忠为组长,李如洪生产矿长为副组长的矿井探放水领导小组,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生产矿长负责矿井探放水的具体工作。
2、矿成立探放水实施组,生产矿长为组长,明确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人为实施组副组长,由3名工人,1名安全员,一名瓦检员组成实施小组,实施小组严格按矿探放水技术安全措施执行。
3、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组长、副组长定期专题研究解决矿井探放水工作,出现的问题,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
(二)掘进碛头或其它地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珠、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水预兆时,必须停上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有关领导,发出警报,撤出受威胁各地点人员。坚决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边探边掘,”的原则。
(三)钻孔布置(见后图)
1、平巷进行探放水时,对碛头正前方和巷道上方进行钻孔探水,布孔三组,每组1-2个孔。
2、上山进行探 放水时,对碛头正前方和左右两邦进行探水。布孔5组,每组1-2孔。
(四)钻孔超前距离的确定:(见后图)
超前距离就是巷道掘进终止位置与钻孔位置之间的距离,钻孔超前距离要以有效钻孔为准,探放水超前距离根据煤(岩)层的软硬程度确定。
1、1.3m以下的薄煤层超前距控制在15-20m。
2、1.3m以上中厚煤层超前距控制在18~25m。
3、在岩石巷道内超前距不小于5m .
(五)钻机钻前必须加强探水钻孔附近巷道的支护,背好邦,接好顶,工作面打上坚固的顶柱和木垛,碛头用2寸板、排花、笆片背紧、背牢,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巷道支柱。
(六)探水工作地点必须挂牌,标明探水眼的位置,、方向、孔眼数,每次钻孔深度。打眼前要清理好管道,准备好水沟和水巷,并在附近安装好电话直通矿值班室。
(七)探水工作面要经常检查瓦斯,如瓦斯大于1%或其它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领导加强通风进行处理。
(八)水压大的探水孔,孔口应安设套管,装水阀,便于以后调节放水量,在危险区探水,应采用防压、防喷装置钻进,防止钻杆被高压水冲出,并选择坚固地点预先砌筑好水闸墙,以防突水淹井。
(九)探水时如遇到从钻孔杆向外流水,应立即停止探水,固定钻杆,严禁移动钻机或拨出钻杆。探水眼深度不到5m即穿透积水区时,所有人员都要全部撤出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等待指示后再恢复作业。
(十)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邦、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矿领导报告,并派人监视水情况。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内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由探放水实施组明确专人填写探放水专题记录,标明探放水日期,孔号打孔深度,开孔位置、角度,收集钻孔瓦斯变化,涌水量等详细情况,出班后交矿值班领导,矿领导根据探放水情况安全下一步工作。
(十二)探水巷道的断面不宜过大,以缩小受压面积,同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用于通风,流水和意外情况下人员撤退,采用双巷掘进,20m掘脱落巷将两巷连通。
(十三)碛头在探水眼严密掩护下,并保持设计超前距离时,可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掘进工作面煤(岩)体抗压强度。探水区域巷道必须平整,防止积水,以防施工人员有被堵截的危险。
(十四)所有在探水区域工作的施工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该区域的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技术安全措施,熟悉避灾路线,懂突水后急救知识。
(十五)探水巷道必须严格掌握方向,沿着探水孔的中心线掘进,如因地质变化必须偏离时,应进行补充钻探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补救,以避免造成前距和部距,探水距缩小而发生透水事故。
(十六)老窑区放水允许恢复掘进时,必须充分注意,当掘到离老空区3~5m处,应先用电煤钻打2~3个检查孔进行再一次检查,只有证实积水确已放尽后方可与老空区掘穿。
(十七)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