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巷道时要认真选取材料,支护材料要符合原巷道支护要求,坚持由外及里逐架进行的原则进行维修巷道,不得通撤通修。维修巷道时材料堆放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
2、维修巷道时坚持敲帮问顶,实行三查三审,要安排有支护和处理安全隐患经验的作业人员进行巷道维修工作,作业前要认真观察维修作业地点的顶板的压力变化情况。
3、维修巷道时不能减少原有巷道的断面高度和宽度,应坚持先参后取,重新架设好的支护要稳固可靠,认真进行背帮接顶。
4、对于空顶高度较大的地方应架设木垛(石垛)进行接顶并充填严实,在空顶巷道较高的地点进行维修时,作业人员的上方必须有超前支架进行人员安全的保护,进行空顶充填时,不得使用易燃物作充填材料。在交岔巷道口维修巷道时,要先架设好抬棚支架,再作其它的作业。
5、维修巷道时顶棚上掉下来的渣及其它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确保巷道整洁、水沟畅通, 电缆线、电器设备要及时悬挂归位。
6、废旧巷道及盲巷,独头巷道的维修必须采取局扇送风作业,并认真检查作业点及其附近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气体的浓度,巷道维修作业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牌。暂时不用的废旧巷道、盲巷要及时密闭。
7、维修旧巷不准单独一人作业。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的矿车。维修巷道时要对所在的电器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电器设备。
8、下山维修时不得分段维修,并且只能按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维修平巷时要按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每一维修地点必须要有一安全出口,否则不准分段维修,分段维修时必须从安全出口处向前面进行逐架维修,防止堵埋人员。
9、加强巷道巡回检查工作,下山及采区的上下山应由巷修工负责巡回检查,及时找掉脱皮、危石、悬矸,对严重失修地段必须及时制定专门措施,及时维护.,巷道冒顶处理时应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支护要牢固,接顶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上山处理冒顶时,处理人员要有护身柱或护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