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情况,目前急须布置准备接替工作面,但在通风系统中,掘进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相连接,目前还未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为了保证串联通风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要求严格执行。
一、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时,乏风串入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掘工作面的配风要求保证有足够的风量。掘进工作面用风后的回风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期和CO2浓度必须在0.5%以下,其它有害气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减少风门漏风。在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
3、保持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回风有4m2以上的断面,保持畅通无阻。
4、测风人员要经常测定风量,如有变化,应查明原则,及时处理。
二、瓦斯管理
1、加强采掘工作面的瓦期检查,如有瓦斯增加,即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串入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含量不得超过0.5%,如有超限,要立即停止采煤工作面的一切作业,然后查明超限原因,进行处理。
3、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采面下出口煤壁10m处安设瓦斯监测探头,随时掌握串入采面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探头或监测主机如有超限报警,要立即通知采面停止作业,汇报矿领导并检查处理。
4、在采面下出口10m处还要设瓦斯检查牌板,瓦检员每次检查结果都要写在牌板上,瓦斯浓度有变化时,要与当班采面作业人员讲清楚,作好防范。
5、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每班进行详细检查,认真维修,严禁出现失爆和漏电。
三、防尘管理
1、掘进时要坚持湿式打眼,减少粉尘飞扬。
2、采掘工作面上下巷要认真执行洗尘制度,至少每月洗尘一次,防止粉尘堆积。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中进行喷雾降尘,净化风流。
3、要坚持打眼前冲洗煤帮,放炮后要必须洒水降尘。
4、转载地点要设喷(洒)水装置,保持正常喷雾洒水。
5、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体防尘。
四、机电管理
1、机电设备齐全、完好,严禁一台开关控制多台电气设备使用。
2、使用风机时必须安装好风电闭锁装置及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不用综保。
3、严禁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溜子的安全设施、信号、护罩以及远控开关必须齐全可靠。
5、所有电缆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否则应立即更换。
6、严禁维护工带电作业,与机电维护无关人员,不准随便操作机电设备。
7、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吊挂时必须用电缆钩,严禁用铁丝。整个巷道铺设的电缆,不得经受水淋,严禁在任何电缆上吊挂物体。
8、严禁机电设备附近放油质物品和炸药、雷管。
9、凡是移动机电设备及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先停电,并有专人看管或挂上“有人检修,不准送电”的牌子。
10、采煤运输巷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机电设备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并全部上架。
12、经常检查开关是否失爆,电缆是否破皮漏电。
13、电缆线破皮应立即更换进行处理;发热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4、开关跳闸时,由机电工查明原因,并恢复送电,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15、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灭失爆现象。
16、不经机电科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下井使用,井下设备不经检查不得运转。
五、放炮管理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持证上岗进行,放炮员必须配备口哨,雷管盒,炸药箱。
2、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在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拨管体,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4、不准无包带炸药,严禁携带雷管和乘坐矿车或用矿车运送雷管盒,班中不得乱丢炸药和雷管,班后多余的雷管炸药退回炸药库。
5、放炮员装配引药必须在无电器设备、无导电线路顶板稳定,支护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引药和炸药要分开堆放。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7、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线末端。
8、放炮前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设好警戒,并发出放炮信号,五秒钟后方可放炮。
9、放炮母线和动力电缆线必须分开吊挂,装药按爆破图表中规定的药量雷管型号进行,严禁无炮泥放炮。
10、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的积水、粉尘冲洗干净,装药要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送入眼底,不得冲撞;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1、如放炮未响,必须将炮线从起爆器上摘下来,并互相扭结好,取下钥匙,等15分钟后方可进迎头检查。
12、炮泥应用水炮泥, 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封实。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在浅眼爆破时,可以小于0.6m, 但炮泥必须封满。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光面爆破时,周边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3、放炮后要停15分钟,待炮烟吹散后方可进入迎头,进入迎头时首先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活石,发现瞎炮按规定进行处理。
14、迎头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1%时不准放炮,达1.5%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5、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设好警戒并设置好警戒标志。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命令。放炮母线长度距离拐巷不得小于70m,直巷不得小于100m。
1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7、放炮器只准使用防爆放炮器,严禁使用明电或用矿灯放炮,放炮器和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18、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
19、放炮前不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含量不准放炮。
六、运输管理
1、要先停电并检查顶板、支架等情况,要弄清正反运行方向,掐好溜尾后,要打好压柱,如确因工作需要溜子,再进行试运转,确无问题,方可使用。
2、溜子严禁倒拉、乘人、拉大矸石、运送炸药、雷管,严禁用溜子运送支柱、铰接顶梁、工字钢、木料等。
3、溜子道各部溜子的设施齐全,信号灵敏,压柱牢固,按钮不灵不得使用。
4、如用溜子运送溜槽、设备时,溜子段备用物料码放整齐,溜子一侧至少有0.7m宽的人行道,要将其放平、放稳,专人在溜槽设备的后面溜子外面紧跟物料而行,密切注意溜子、物料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溜处理。
5、溜子司机在听到溜子启动信号后,方可启动溜子,开溜子时,要集中精力,开一会儿停一会儿,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溜处理。
6、用溜子运送物料,溜子启动时一部溜子只能运送一件物料,严禁多件物料同时运送。溜子段严禁有其它平行作业和闲杂人员停留,物料过溜头时,溜子要停下来,人工运过溜头。
7、物料在溜子道上山下放时,上山下方不得有人,运料的人员要在物料的后方,不得站在其前方,防止物料伤人。
8、人工运转物料时,不得站在溜子上,工作面运料时,人员从非机道内上下。
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作业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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