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矿东翼、南翼同时生产,南翼皮带一部皮带机东翼皮带机已无法满足运输条件,严重影响生产,为了确保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我队决定更换此皮带机头,为了在更换期间保证人员安全和更换程序的落实特制定此措施。
三、 施工工期: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 施工地点:
南翼胶带大巷
五、 组织机构
负责单位:运输队
总负责人:唐新兵
安全负责人:杨国员 马爱青
技术负责人:高发维
施工 人员:检修工 运输队职工
瓦斯检查员:由通风队派人
安全检查员:由安检科派人
六、 人员职责
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设备回收及更换安全和措施的落实。
安全负责人:负责设备回收及更换全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技术负责人:负责设备回收及更换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安全监护人:跟班安检工在现场监护。
四、施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前,必须由通风区、安监科派人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处理不安全隐患,落实本措施的各项安全技术施工要求。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派专职人员将所需作业材料、工具提前运到施工地点,并检查安全可靠性。
施工内容及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施工项目人员召开安全班前会,部署施工方案和时间安排,传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后进行签字。不学习措施及未签字人员不准从事此项工作。
2、施工前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对拆装区域的,顶板、两帮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设备在回收的过程中严禁将设备损坏变形,以防造成经济损失。
5、装车过程中人工搬运要拿稳站好,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进行装车,不得违章蛮干。如采用葫芦起吊装运,要严格按照起吊作业章程采用适当的葫芦进行起吊作业,且施工过程中要对物料进行试吊试验,无问题后方可作业。
6、在搬运部件时,全体工作人员应注意防滑,要抓牢、踩稳,切不可马虎大意,以免发生人员滑倒砸伤事故。
7、严禁把放手在两物件的接合部位,以防挤伤手。
8、搬运小型物件时,两人以上同时工作时要全神贯注,口号一致,不得嬉戏打闹,以防出现意外发生。
9、 用手拉葫芦吊起储存部的架子,拆除连接螺丝,然后拆除张紧绞车,把架子、张紧绞车拉到装车地点进行装车。
10、人工搬运必须对沿途经过的路线及巷道支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经过路线巷道畅通、支护完好。
11、运送较大设备(皮带硬架、开关、转载皮带架等),在条件不好,不允许用小平车拉运的情况下采用多人抬运的方式进行。(所有抬运作业所使用的绳套均为钢丝绳,绳头用三道绳卡一正一反打牢,绳卡间距不得小于100㎜;所用抬杆为采用3米长圆皮带撑杆或3米长直径不小于150㎜的优质圆木。使用刹杆规格不得小于1200㎜×150㎜×50㎜的优质刹杆。)
12、多人抬运设备,现场由专人统一指挥,抬运人员要做好自保和互保。
13、运送较大机电设备,可以采用在底板上推拉拖运的方式,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前后左右人员协调配合好,拉运时,人员离开设备至少有5米的距离。
六、安全措施:
1、参加施工的岗位工必须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所有本措施涉及的运输问题严格执行原相矿运输管理规定。
3、地面装车或井下起吊时,重物周围不得有闲杂人员,操作人员要在安全地方操作。
4、斜巷运输要带专用保险叉,用好保险绳,运输前要对斜巷挡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动作灵活,并正常使用。
5、斜巷运送是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要对绞车及信号的完好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6、每班应做到工作完,现场清,物体堆放整齐。
起吊安全措施;
1、起吊及搬运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精神集中,严禁说笑打闹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起吊点必须用起吊锚杆作起吊点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T.
3、起吊时重物下方及运动方向严禁站人,防止重物摆动或滑动伤人.
4、起吊前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进行处理.
5、起吊过程中,专人负责观察起吊锚杆的情况,锚杆滑出等现象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6、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起吊重物须在空中停留时要将小链挂在大链上。
7、起吊索具选用Ф18.5mm钢丝绳头(验算Ф18.5mm钢丝绳破断拉力21T,最大重物为3T安全系数21/3=7,大于6符合规程规定)。
8、手拉葫芦的选用,其额定起吊重量一定要大于实际起吊重量,并且事先检查,防止出现卡链,断链现象。葫芦不许单链起吊。
9、起吊前忍真检查退路是否畅通。
10、起吊时严禁闲杂人员通行。
五、使用氧焊安全措施
1、参加氧焊人员必须能掌握氧焊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操作。
2、氧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护好电缆;用矿车运输氧气、乙炔瓶时,需将氧气、乙炔瓶须分别放置,严禁放在一起,并固定牢固。
3、施工前认真检查氧气、乙炔管路及减压阀是否完好,达到合格不漏气,各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4、乙炔瓶上必须装有防护罩及回火逆止器。
5、气焊所用火源只允许施工负责人携带,其他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6、烧焊现场应保持正常通风,通风满足要求方可烧焊。
7、烧焊负责人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烧焊作业前和进行中,瓦斯员要时刻仔细检测现场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烧焊;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通风,待瓦斯浓度低于0.5%,才能进行烧焊工作。
8、烧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各种保护用品,佩带良好的绝缘手套严格按操作要求作业。
9、烧焊地点要设专用可靠的洒水管路和足够长的胶管及防火锹、不少于0.4m3的细砂、2台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和用品。
10、烧焊前,对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彻底清理,烧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彻底洒水。
11、烧焊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两瓶与明火间距大于10m。
12、烧焊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作业;气焊操作时严禁扯、拉、挤压管路,损坏氧气、乙炔表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3、烧焊人员携带的工具应严加保管,不得乱放或转借他人。
14、烧焊过程中,必须对施工现场附近的电缆、开关等相关设备加以保护。
15、烧焊完毕后,所有的工具、设备等要全部升井,清理好现场,并再次对现场洒水,彻底消灭火种,留派专人在现场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6、所有施工人员只有在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后才准施工。
17、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领导审批意见执行。
七、其它:
1、需下井更换的设备在地面调试好,方可入井。
2、施工地点跟班队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声光报警仪,瓦斯超过1%必须停止工作、停电撤人,汇报调度进行处理。
3、施工地点瓦斯检查员每班巡查不少于3次。
4、未提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操作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