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坡斜巷在提升运输过程中,常发生提升串车下道情况。为确保在处理下道车辆过程中的安全,特拟定本措施,请各单位在处理斜坡斜巷下道车辆时认真遵照执行。
1、 斜坡斜巷串车提升过程中发现车辆下道,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绞车司机停车,拉紧制动闸。在下道车辆未设置有效阻车装置前,绞车钢绳必须张紧,绞车必须处于有效的制动状态。
2、 斜坡发生车辆下道,由下磨盘人员在下车场醒目位置挂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绳,或者安排专人在下磨盘躲身硐室内站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下车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进入躲身硐室内。处理期间车辆下方严禁有人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
3、 斜巷发生车辆下道,在车辆下方至挡车栏段区域严禁有人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
4、 斜坡发生车辆下道,现场人员必须向本队地面值班队干汇报,由当班班长或现场负责人到现场指挥进行处理,地面值班队干用电话通知井下跟班队干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如果下道车辆装运的是四超物资等大型设备或材料,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部门协调起重工到现场指挥进行处理。
5、 斜巷发生车辆下道,由当班班长或现场负责人到现场指挥进行处理,当班班长或现场负责人未到现场,严禁擅自处理。
6、 斜坡下道车辆有侧翻矿车或下道车辆所装为大型设备及材料,必须有跟班队干到现场指挥方可进行处理。
7、 处理人员在指挥人员的带领下到达处理现场,查看车辆下道情况,由指挥人员确定处理方案。
8、 指挥人员处理方案确定后,现场人员按指挥人员所确定的方案准备抬车所需的各类材料及工具(如葫芦、千斤顶、绳扣、卡环、开块料、耙杆、橇棍等),并快速运送到位。
9、 处理前,由现场指挥人员负责检查各处理工具及材料完好情况。处理所需的各类工具必须完好无误方可使用。
10、 现场处理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统一指挥进行处理,严禁擅自作主或冒险蛮干。
11、 斜坡斜巷处理下道车的整个过程中,串车下方严禁站人。处理过程中若需摘掉大、中钩进行处理,在摘大、中钩前必须用葫芦和绳扣将下方矿车稳固可靠,并在车辆下方用枕木或其它材料架设有效十字阻车装置;也可用钢梁一端插在车辆下方道心内,另一端抵在巷道顶板上,钢梁必须固定稳固,并与轨道方向夹角不超过60度。阻车装置架设完毕,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对车辆稳固情况及阻车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确认已安全无误后方可摘掉大、中钩进行处理。
12、 在斜坡上处理下道车过程中,当下道串车中有翻倒的矿车,在所翻矿车未抬起来前,严禁摘掉大、中钩进行处理。必须先用葫芦和绳扣将最下方一个车稳固可靠后,再将所翻车辆抬起来,然后再使串车恢复上道。
13、 处理下道车原则上只能用葫芦、千斤顶等工具,采用人工方法进行复轨,严禁用绞车硬拉复位。处理过程中在车辆可能发生翻倒的方向禁止有人。
14、 处理过程中如确需用绞车辅助复轨,必须先用开块料或枕木等将下道车轮对塞垫好,人员撤离下道车位置2m以外,并不得站在车辆下方,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开车信号。信号联系必须可靠,上下磨盘发送信号人员手不离停止按钮,得到信号立即发停车信号。
15、 在斜坡上采用葫芦、绳扣等工具进行起吊时,当班负责人对起吊工具的悬挂和固定进行确认,只有在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起吊。
16、 操作手动葫芦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下道车辆的上方或侧上方安全位置进行操作。
17、 在使用葫芦、绳扣等处理下道车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察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严禁违规作业。
18、 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9、 下道车辆处理好后,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对车辆及钢绳完好情况、设备材料捆绑固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必须先处理,确认完好无误,人员全部撤回到各自岗位后,方可恢复提升。
20、 斜坡运送大型设备及材料(单车自重达到或超过5t),车辆在提升过程中发生下道,必须专门编制现场处理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并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处理。
21、 本措施未涉及到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22、 本措施为通用措施,各单位每月由技术员贯彻学习一次并签字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