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技术措施:
1、电焊、气割工作进行之前,必须检查电焊机、焊钳及输入、输出线路的绝缘情况,如有绝缘层破损情况必须进行修复或更换,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使用电焊机时,接入电压必须与电焊机电压等级相符。
3、使用电焊、气割时,必须注意热传导,以免损坏附近电缆、设备。
4、焊接好的管件不得有夹渣和气孔。
5、各种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工具材料要准备齐全,检验合格。
6、此项施工必须在矿生产会上报批,经矿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安全措施:
1、凡参加此项工作的所有施工人员开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措施,学习后要签字。
2、开工前由负责人布置好当班作业计划、工作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清理工作场所10米以内易燃、易爆物品及煤泥等杂物。
3、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察看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各角落处的瓦斯浓度,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通知施工人员进行工作。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时要听从瓦检员的指挥,立即停止作业。
4、施工地点必须备有合格的灭火器两个和盛满水的水桶一个,救护队员现场监护。
5、运送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时严禁同车同罐运输,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要固定牢靠平稳,要用防雨布盖好,防止电焊机被水淋湿。
6、使用电焊气割时,氧气瓶、乙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米以上,且氧气瓶放在乙炔瓶的上风头,严禁电焊机带电与乙炔瓶放在一起。电焊机带电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10米,且电焊机位于乙炔瓶的上风头。
7、使用气割前及其过程中,气割工和工号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管线及接头,不漏气方准作业,漏气必须及时处理好,否则严禁作业。
8、氧气瓶及乙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9、气割用毕立即灭火,不准使用氧气焰作照明使用。
10、除气割工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准带引火器具。气割工拿的引火器具只能作此项气割工作使用。
11、每次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电缆用阻燃性材料进行可靠防护,以免伤及设备、电缆。
12、使用电焊机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接线时注意电压等级,严禁带电接线、拆线等。停送电应专人操作,以免误操作发生触电事故。接线及工作结束恢复开关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13、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穿戴齐全合格的劳保用品,施工中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
14、电焊、气割掉落的热件及焊条头,必须立即放在水桶中,严禁乱扔。
15、在整个作业期间,负责人必须做好现场安全监护、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16、工作期间,必须在施工地点进风侧5米处悬挂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瓦检员要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安监员、救护队人员在场监护。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经常检查瓦斯。
17、施工期间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4条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18、施工结束后,由负责人做一次详细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无火源并清理现场后,方可宣布工作结束,且必须留1人在现场观察1小时以上,再次确认无火源隐患并洒水后方可离开。
19、如出现停风、反风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