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述:
大巷内原排水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东运输大巷排水沟现在已整改完毕,能够保证矿井的正常排水需要,经研究决定撤除运输大巷内原排水管,为保证本次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 劳动组织:
为利于协调、指挥和保障此次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成立施工领导小组:
安全负责人: 任思忠
技术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参加施工人员: 等人员
三、施工程序:
1、将主井底至40Kw绞车范围内的矿车全部运上井,保证施工时的道路畅通。
2、为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防止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东运输大巷与总回风风流短路,由施工单位实现与通防科的有关领导请示在靠40Kw绞车侧的风门右侧砸开一个比管子粗的洞。
3、由施工负责人查看塑料管与钢管的连接情况并与当班东开拓泵房的水泵司机联系,通知水泵司机要撤除大巷内的排水管,让水泵司机正确停止水泵(上方排水管为1#水泵排水管;下方为2#水泵排水管),使塑料管与钢管分离,并把水引至排水沟保证正常排水。
3、
施工完毕。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2、安全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便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3、检查工作地点前后10m范围应为不燃性材料支护,并且工作地点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否则不准在此地点进行施工。
4、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工作地段内的空气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和前后20m巷道内无瓦斯积聚时,方可进行施工。
5、使用气割时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①在搬运氧气、乙炔瓶时要注意轻搬轻放,防止瓶口碰坏;
②氧气、乙炔瓶在放置时必须确保之间的距离在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③氧气、乙炔瓶上不允许有油脂,同时施工人员不准戴着有油的手套去接触氧气瓶和乙炔瓶;
④禁止将氧气乙炔瓶放在靠近火或热源10M以内的地方;
⑤压力调节器的压力表不正常、无铅封或安全阀不可靠禁止使用;
⑥点火之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割枪;
⑦在水泥地上切割金属材料时,下方应加铁板,以防止铁水与水泥接触发生爆炸伤人;
⑧点着的割炬不准离开手,当发生回火时应能确保立即关闭乙炔阀,然后再关氧气阀;
⑨焊接完毕后应再次用水喷洒,对焊(割)溶液进行降温。
6、工作完毕,应再次用水喷洒对焊接溶液进行降温,并留专人留守观察不少于10分钟,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气焊(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