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要求
(1)绞车窝扒门位置选在上端头上帮正对面溜上机头位置,绞车窝掘进施工方向要和采面方向顺向。
(2)施工采用2.4米或3.0米方木与单体柱联合支护,板距为600mm,一板三柱,上顶及两帮铺设金属网并用小板均匀插背,施工工程量掘进1.8m,共计4板。要分别在方木两端各打一趟2.0m托梁,托梁柱打在托梁与方木交点处。
(3)绞车窝施工主要采用手镐配合风镐的方法,当风镐作业困难时,采取煤电钻打眼响小炮施工。响炮时,采取响小炮卧底平掘,每次打眼不超过10个,炮眼深度600~700mm,炮眼间、排距不小于600mm。装药量不超过300g/眼,最小抵抗线煤0.5米,岩石0.3米。
(4)板棚子及托梁要求架设迎山有劲,单体柱与上顶支护物用12#铅丝栓牢,上顶及两帮插严背实;板棚子施工完毕,迎头的煤壁用半圆逼好帮。
2.安全技术措施
(1)掘绞车窝前,先对扒门的位置进行加固,使用3米方木一板三柱进行支护,单体柱打迎山有劲并打在实底上并穿好柱鞋,单体柱用12#铅丝与板梁栓牢。
(2)用风镐或手镐进行刷顶或刷帮前,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找掉”制度,并设专人观山,防止煤壁片帮、冒顶砸伤人员。施工时严格执行“一架一棚”制,严禁空顶作业,如上顶破碎时,采取打撞楔控制顶板,如顶空超过300mm,采用木垛料接顶。
(3)响炮打眼前,要先敲帮问顶找掉,防止片帮、掉块砸人。打眼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袖口必须扎紧,开眼时人员躲开风钻正前方。
(4)响炮前,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将各种机电设备及管线用可靠物(旧皮带、木板等)遮挡好,防止响炮崩坏。
(5)响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响炮前先闭锁前后溜,响炮工作必须由现场班长统一指挥,通往放炮地点的各个路口都要派专人截炮。截炮工作由两人进行,一人截炮,一人回来送信,截炮人员要躲在有遮挡的安全地点截人。班长只有得到所有送信人员确已截好人的回信后和确定所有人员已躲到安全地点才可下达放炮命令。响炮截人距离直线75米,拐一直角弯50米,抹角和绞车窝严禁同时施工。(见附图4)
(6)坚持少打眼少装药的原则,严禁随意加大装药量,防止崩坏设备或造成顶板事故。响炮后先由炮工和班长进入采面验炮,并检查采面情况,采面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溜。若有残爆、拒爆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规定进行处理,必须先处理好后再开工。验完炮后人员进入迎头先找掉护顶,防止顶板事故或掉煤矸块砸人事故发生。
(7)施工后,所有煤矸及时清出,施工所用物料要码放整齐,保证后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