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将在主皮带运输巷、从20210运输联络巷进去178米处开口,施工20210回风联络巷,为做到安全、顺利施工,特制定该巷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技术措施:
1、巷道施工目的及用途:为解决今后施工20210回风巷时的运输、通风。
2、巷道开口点位置及方位、倾角:
该巷道在主皮带运输巷、从20210运输联络巷进去178米处开口,以方位角α:310°沿K2号煤层施工(附:采掘工程综合平面图)。
巷道工程量:该巷道总工程量为64米。
施工方法:采用综掘机施工
5、巷道断面规格:净宽3.2m,净高2.8m。
6、支护:采用锚网支护。锚杆规格为φ18×2200mm,钢筋网规格1000×1200mm,采用φ4.5mm钢筋加工而成。
锚杆间、排距分别为800mm、800mm(每排5根锚杆),要求每相邻两块网片搭接长度不小于0.1米。
永久支护距迎头不得大于0.8米。
临时支护:临时支护为前探梁,长不得小于3.5米,吊环不少于3环。
7、通风方法:采用FBDNO5.6/2×22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局扇安装主皮带运输巷风门外。其供风量为210-350m3/min,局扇离地面高度不小于300mm,局扇风筒采用φ600阻燃风筒。
8、运输方式:采用刮板输送机及皮带运输。
9、工程质量标准:
(1)每相邻两块网片搭接长度不小于0.1米;
(2)巷道施工必须严格跟好中线,允许偏差±100mm;
(3)每孔使用3个锚固剂;
(4)锚杆外露长度为10~40mm;
(5) 巷道文明卫生:必须做到底板平整,管线整齐、无矸渣、杂物堆积,支护材料、背板码放整齐。
二、施工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前,通风队应提前安设好局扇并接好风筒至开口点,安装、接好压风管路及防尘洒水管路,方可开工。
2、施工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本措施的贯彻学习,未参加贯彻学习的人员不得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严禁喝酒,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4、巷道开口前,必须在开口处架设牢固的双抬棚,方可开口。
(二)顶板管理
1、开工前,必须严格执行顶板的安全检查制度,班长和安全员检查正头顶、帮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必须配备镐、长柄等敲帮问顶工具),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处理净活矸、危石,确保施工安全。
3、严禁空顶作业,最大空顶距离不超过0.8米,必须在有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下打眼。
4、施工队组要经常检查巷道施工质量,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必须及时处理。
5、打眼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及时找掉顶帮活石悬矸,消除不安全的因素,遇有裂隙脱层的顶板一时撬不下来时,必须打上临时带帽顶柱或前移前探梁,严禁空顶下作业。
(三)爆破管理
1、必须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放炮前全体人员撤至距工作面至少100米处(弯巷75米),并设好放炮警戒。
2、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制度,“三保险”(拉绳、设警标、吹口哨)和“三哨”(一声哨响撤人、二声哨响爆破、三声哨响解除警戒)制。
3、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炸药库,不得私藏或丢在井下。
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里,并加锁管理。严禁乱扔乱放。
5、装配引药必须远离工作面,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轨道、压风、防尘管)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起爆药卷,拉出雷管引线时必须先把两根引线扭结短路后再装药。
6、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及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7、处理瞎炮、残爆时,必须在平行原炮眼0.3米处重新打眼、装药、起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四)运输管理
1、斜巷提升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2、装卸抬运物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好,步调一致,精力集中,严防挤手砸脚。物料不得远投,严防弹跳伤人。
(五)一通三防
1、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和瓦斯检查牌应写明供风地点、局部通风机编号、功率、风筒长度、备用风筒数量、是否循环、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负责管理人员姓名、检查时间、风机入风量、有效风量率和瓦斯等内容。
2、风筒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风筒无破口,末端两节除外。
(2)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经常检查处理风筒脱节及破口,以减少风量损失。
(3)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弯度小于或等于900)。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4)风筒跨过轨道时,要保持风筒高于车沿200mm以上,防止车辆矸渣碰撞风筒。
(5)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连接吊挂风筒,做到平、直、稳、紧,无死弯,逢环必挂,无落地、脱节、破口现象。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
5、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开停,如遇突然停风,作业人员要及时撤至风机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由机电工闭锁动力总开关。恢复供电正常后,首先由瓦检员按规定排瓦斯,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3%以上时必须制订瓦斯排放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无安全隐患后才准进入工作地点。排放瓦斯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6、掘进工作面风流是指掘进头到风筒出口这一段巷道中的风流。距顶板20cm距煤帮30cm范围的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为掘进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其20m范围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切断电源,除处理瓦斯工作外,禁止进行其他工作。
7、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
8、 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巷帮,爆破时喷雾降尘,装煤前后洒水和设置净化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9、加强个体防护,入井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以减少职业危害。
10、巷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探放水措施。
11、加强瓦斯检查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瓦斯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检查瓦斯,做到勤检多检,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风(电)煤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当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请示处理。电机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撤出人员,停止电器设备的运转,切断电源,设置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请示处理。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送电进行开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