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拆除轨道上山与回风上山密闭时安全排放瓦斯及保证矿井的通风系统的合理、安全、可靠,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瓦斯排放安全完成,特成立瓦斯排放领导组:
组 长:张喜林
职 责:负责此次闭墙拆除的相关工作协调,保证本次瓦斯排放及通风系统的安全。
拆除现场负责人:赵爱辰
职 责:负责此次闭墙拆除的现场指挥工作,处置拆除现场突发情况,保证本次闭墙拆除过程中瓦斯排放的安全及瓦斯排放完成后,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指挥工作。
安全负责人:李秋发
职 责:负责此次闭墙拆除瓦斯排放的警戒,保证瓦斯排放流进路线无人员停留或进行作业。
测风员:陈新伟 邓贵平
职 责:负责此次瓦斯排放期间的风量调整及瓦斯排放完成后,风量及通风系统调整。
排放瓦斯浓度测定:当班瓦斯员
职 责:负责此次瓦斯排放期间,瓦斯排放流进路线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低浓度瓦斯排放。
密闭拆除现场负责人:来显锋
职 责:负责此次闭墙拆除瓦斯排放期间,根据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进行密闭的逐步拆除工作,确保安全进行密闭的拆除工作。
二、 瓦斯排放路线:
轨道上山新鲜风流→轨道上山与回风上山横贯→回风上山→主要回风巷→总回风→地面
三、 拆闭墙、排瓦斯技术措施:
1、总工程师确定密闭拆除瓦斯排放日期、班次后,一通三防部提前一个班进行通报。严禁在瓦斯排放期间,在瓦斯排放流进路线有人员进行作业。
掘进队准备好打开密闭的专用工具。拆除闭墙前须先在回风上山侧的闭墙顶部凿大约1米×0.5米的通风孔作为回风口。再在轨道上山侧闭墙顶部拆除一个大约1米×0.5米的通风孔作为进风孔。只有闭墙处瓦斯浓度不大于1%时,方可凿口。凿开口后利用矿井负压进行瓦斯排放,采用在通风口覆盖风筒布进行风量调节。
通风员根据回风流瓦斯浓度指挥调节风筒风量。确保全风压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4、根据回风孔里外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0.8%时),掘进队用工具将回风山上侧闭墙的回风孔慢慢扩大,在砸墙过程中,一边浇水一边砸,严禁产生火花直到全部打开密闭,瓦斯排放结束。
5、瓦斯排放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排放现场指挥和调度室汇报。
四、排瓦斯安全措施
1、排放前组织召开协调会,统一布置相关工作、贯彻措施、落实责任。
2、排放前掘进队警戒人员到警戒点警戒处(胶带上山与回风上山横贯、采区配电室调节风门处、回风下山与主要回风巷拐弯处),并向调度室汇报。
3、拆闭墙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使用工具时轻拿轻放,防止产生撞击火花。
4、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5、在排放瓦斯期间,对密闭墙内的顶板、巷帮、底板的变形和压力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现巷道严重变形甚至有冒顶现象,危及排放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排放工作,撤出人员,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组织排放,严禁任何人员在冒顶、空顶下或片帮地点作业。
6、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7、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光瓦仪检查瓦斯,要求做到在瓦斯排放风流内用光瓦仪吸气,在新鲜风流处读数。
8、加强密闭墙附近的瓦斯检查,当上述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量降低瓦斯浓度。
9、排放瓦斯人员必须配置经检查合格的防爆矿灯和完好的自救器。
10、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且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11、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证实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12、参加瓦斯排放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作业时要轻缓,防止撞击产生火花,开启密闭墙时严禁产生撞击火花。
13、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协调工作。
14、瓦斯排放完成后,一通三防部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五、通风及避灾路线
正常通风水、火、瓦斯避灾路线:轨道上山-轨道大巷-主斜井井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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