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13 年 7 月 23 日 : 分,接到 杉木树矿李副矿长 召请,N3022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瓦斯有害气体超限、有大量浓烟…需我中队进行侦察排放瓦斯、探巷等工作,为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时间
20 13 年 7 月 23 日 : 分
二、地点
单位 地点
三、参加人员
指挥:
成员: 小队:小队成员名单
小队:小队成员名单
四、行动计划
(一)进入前指挥员行动流程
接到矿方事故警报后,应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汇报,根据指示携带瓦斯爆炸事故装备立即出动两个小队。指挥员应立即向矿方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详细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矿方现已采取的计划和措施,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相应救灾命令。
1)指挥员须了解掌握的内容
①可能出现的火源。②爆炸地点及其波及范围。③遇险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④通风情况,如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和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等。⑤灾区瓦斯情况,如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及其流向、温度等。⑥是否发生了火灾。⑦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局扇是否正常运转。⑧已经采取的措施。⑨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堵塞的侦察线路。⑩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2)1、进入前做好站前检查、贯彻学习行动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切断灾区和可能涉及区域电源及灾区回风线路的电源并派专人看守。2、撤出灾区或可能涉及区域人员。3、选择距事故地点较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井下基地。④参与矿井救灾指挥部,协助制定应急救灾行动方案,安全措施。⑤到达矿井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二)行动方案
方案一
1、派一个小队佩用氧气呼吸器携带装备进入灾区侦察,另一小队井下基地待机。首先进入灾区的小队,发现有幸存的遇险人员时,应迅速给予急救,并运出灾区。发现确己牺牲的遇难人员时,应标明遇难的位置,并编号挂牌,然后继续前进,待灾区侦察任务全部完成后,再将遇难人员运出灾区或交给后续小队运出灾区。
2、侦察出巷道通风设施破坏情况,瓦斯浓度、温度、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灾害波及范围,随时汇报做好标记,发现异常立即撤出。
3、爆炸引起的火灾,根据瓦斯情况,具备直接灭火条件时应立即扑灭。如果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采取措施阻止火势向遇险人员所在地蔓延,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
(直接灭火的条件:①火源明确 ②水源、人力、物力充足 ③有畅通的回风道 ④瓦斯浓度不超过2%)
4、爆炸造成冒顶堵塞巷道,使前进受阻时,应选择其它路线进入灾区。如果没有其它通道进入灾区,小队应立即着手清除堵塞物。若巷道堵塞严重时应采取锁风控制恢复堵塞区以外的通风。巷道中能见度低、有爆炸产生的堵塞物、无法前进或者情况不明确时不得进入。
5、根据侦察结果制定出相应处置方案。
方案二
1、处理掘进巷道的瓦斯爆炸时,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视)瓦斯情况下,全力以赴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扑灭或杜绝火源,防止再次爆炸,清理堵塞物,处理冒顶区,在确定灾区无火源时,及时恢复灾区通风(启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确认灾区内有无火源,应慎重考虑是否启动局部通风机,以免再次爆炸。
2、发现出现火源,如果易于直接灭火,可利用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及时扑灭,但要时刻注意瓦斯情况,并防止水煤气爆炸伤人。灭火后,还需认真清查有无阴燃火源。若火势很大。或火源点较多,巷道短时间内不能急时扑灭火源,或灭火时存在二次爆炸危险,应指派救护队集中力量迅速抢救人员,再按独头巷道火灾事故处理方法采取相应措施(如封闭爆炸巷道)进行处理。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扑灭。若爆炸后,引燃距爆源较近巷中的瓦斯,要采取谨慎的方法处理(如及时封闭巷道),避免盲巷中瓦斯爆炸。
3、在不明巷道已里的情况时,选择较远的安全距离封闭巷道。
五、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灾区侦察
1.救灾基本配备
进入灾区侦察或作业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是否完好,并应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小队必须携带备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1台和压力不得低于18Mpa的备用氧气瓶2个,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装有配件的备件袋。
2.救灾要求注意事项
方案一安全技术措施
2.1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2.2遇有高温、冒顶、爆炸、水淹危险的区域,指挥员只有在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救援指挥部同意后,才有权决定小队进入,而且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小队在灾区的安全。在地面指挥工作的救护指挥员应轮流值班和下井了解情况,并不断地与井下工作小队、井上、井下基地及后勤服务部门联系,以便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能合理安排,统一指挥。
2. 3在井下行进时,救护队员要检测井下各种气体情况并评估现场条件。要寻找遇险者的线索。在前进时,应将所有发现的情况记录在图上并报告井下基地。
2. 4在侦察时,牢记救护队员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冒险前进或作业。
2. 5指挥员应根据环境和工作任务,决定救护队每次休息的时间、地点和返回井下基地的时间。
2.6进入灾区前,应切断电源。如瓦斯引起火灾,则应考虑切断电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瓦斯聚积,再次爆炸。
2.7进入灾区工作,不应轻易改变通风系统,以防引起风流变化,发生意外事故。如果改变通风系统,则应在风流稳定后再进入灾区工作。
2.8进入灾区后,必须随时检查瓦斯和其他气体的浓度,掌握各种气体浓度变化情况,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连续爆炸。在有爆炸危险时,严禁进入灾区,待采取措施确认没有爆炸危险后,方可进入灾区工作。
2.9在有明火时,要严格控制风速,不使煤尘飞扬,人员行进时,行动要缓慢,以防扬起煤尘,引起爆炸。
2.10穿过支架被破坏地区的冒顶堵塞区时,应架好临时支架,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往返时的安全。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按顺序通过。
方案二安全技术措施
2.1进入灾区,应使用灾区电话,并随时向井下基地和指挥部联系,并设立待机小队,只有在紧急救人的情况下,才可不设。
2.12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以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2. 13前进与撤退
1)前进和全面侦察:在灾区前进时,尽量不要进入被破坏的巷道而应停留在进风口。在前进时进行“全面侦察”要做到有巷必查,并签字留名。
2)前进的顺序:当救护队在井下前进时,小队长在最前,副小队长最后,返回时与此相反,在搜救遇险人员时,小队队形与巷道斜交式前进。救护队长要比其他队员先进入未侦察的区域,检查顶板和巷帮的情况。在队长没有进入的未侦察区域,不允许其他队员进入。副队长居后,观察行进中所有队员的情况,如果有人有问题时,副队长应该马上命令救护队侦察停止。
3)前进的速度:在救护队前进的过程中,小队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救护队的步伐,如在视线不清、有障碍的地方或倾斜的地段、救护队带有重设备或伤员时应缓慢前进。
4)在烟雾中前进:按《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巷道烟雾弥漫能见度小于1m时,严禁救护队进入侦察或作业,需采取措施,提高能见度后方可进入。
5)在通过通风设施之前救护队首先应该通过触摸感觉它的热度和观看是否有烟雾,在修筑一个临时风墙前,一定要确保不会造成空气混合和改变原来的通风状态。
6)遵守建造有瓦斯爆炸危险风墙时的规定,完成密闭工作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封闭的火区,进入检查或者加固必须在24h后进行。
7)返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当遇有队员装备仪器出现故障、有可能爆炸的气体、不能扑灭的火情、或突水、遇到无法绕过的但又非常危险的顶板巷道等特殊情况时,队长可命令立即返回
8)救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9)服从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与命令,在有其它救援力量参与救灾时,要相互协调、合作。
3、救援报告
在报告中,一定要包括所有的重要情况、材料和在侦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迹象。
1)小队及每一个队员的情况、小队位置。
2)通风设施和局部通风机情况。如果它们被破坏,应详细报告它们被破坏的类型和程度。同时,如果风墙被摧毁,应确定它们被摧毁的方向。
3)火灾、爆炸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损坏。如果遇到燃烧的皮带,应报告它们的地点和大小(现场燃烧状况)。
4)顶板和巷帮以及气体情况。如果遇到烟雾或矿井水也应该报告。
5)遇到工具、材料和其他设备的位置。当报告电器设备时,应说明是开还是关的状态。如果找到遇险、遇难者应立即向基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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