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03工作面开采初期呈不规则布置,随工作面推进逐渐延长需要从溜尾补充支架。为保证工作面正常生产,特编制本措施,指导现场施工。
一、施工内容
(一)施工方案
1、工作面回采前,在轨道顺槽(里)提前已布置好待加支架摆放在指定位置。
2、工作面推进至溜尾支架与待加支架平行时,工作面开始延长溜尾补充支架。工作面推采至轨道顺槽(里)G2点时,延长溜尾补充支架结束。工作面延长前为30架,延长完毕工作面为76架,工作面需补充支架46架,延长溜槽46节。
3、施工顺序为按照先补充支架后延长溜尾的顺序依次进行直至延长溜尾补充支架。
(二)溜尾补充支架施工措施
1、将巷道下帮待加支架进行调整,与原工作面支架靠拢。
2、补充支架采用支架自移和单体支柱顶靠的方法,调整支架时,施工地点5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3、由下而上靠拢支架时,单体支柱顶靠在支架底座上,单体支柱两端接触点垫好木片,以防支柱滑脱。顶推时必须缓慢进行,支架下方5米范围内不得有人,专人负责监护。顶推过程中支架出现歪斜以及巷道上帮片帮严重时,必须立即停止供液进行处理。
4、调整支架方向时,无论顶靠还是自移都必须缓慢供液,支架周围5米内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并有专人负责监护,操作人员要避开单体支柱可能甭出或滑落伤人的位置。支架出现歪斜时,必须立即停止供液进行处理。
5、支架合茬过程中必须将支架升起,使支架顶梁距顶板不超过150mm,以防止支架歪斜。
6、调整支架完毕后,连接好各种管路、仪表,缓慢供液接实顶升紧支架,伸出侧护板和护帮板,伸出推移滑块与溜槽连接牢固。
7、在工作面延长溜尾补充支架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工区跟班人员和班组长盯现场,统一协调、指挥和监护,确保施工安全。
(三)延长溜尾施工措施
1、随工作面推进,溜尾支架与待加支架平行需加支架、延长溜尾时,将待加溜槽运至溜尾处备用。
2、延长溜尾前,先检查作业范围内的顶板和支护情况,对液压支架和超前支柱进行二次注液,打开支架护帮板,机道内支设贴帮柱,柱距不大于1.0米,对煤壁进行有效检查,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3、将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在溜尾处使将刮板链掐开,掐链子时,人员要在溜子的两侧进行操作,其它人员禁止逗留,防止链子掐断时崩伤人员。
4、掐开链子后,将溜尾用手拉葫芦配合单体支柱拉开。人员操作时,单体支柱附近不得有人,有专人监护,避免挤撞事故。溜尾拉开距离不低于1.7米, 溜尾拉够距离后,使用单体支柱支设两棵戗柱防滑,戗柱拴防倒绳。
5、对接溜槽不少于6人操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插接。施工时人员必须站立在溜槽上方操作,下方1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
6、溜尾合茬采用单体支柱顶推的方式,用单体支柱上顶溜尾时,单体支柱应顶靠在溜尾不宜损坏的位置,戗柱必须拴防倒绳。单体支柱两端接触点垫好木片,以防支柱滑脱。顶推时必须缓慢进行,溜尾下方5米范围内不得有人。
7、延长溜尾时,施工地点1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其他工作,禁止其他人员逗留。现场有跟班人员负责指挥和监护。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后方可参与施工。
2、当班安全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地点支护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严禁施工。
3、多人协同施工时,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好。拖、拉、扛、顶,要相互配合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临时供液回路要在巷帮处吊挂好,防止挤断伤人。改设液压管路时,应首先检查、关闭截止阀,并慢慢卸掉余压,闪开高压液体喷射位置,严防高压管喷液而打伤人。
5、支架操作前必须检查各部位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通过支架的管线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砸压挤埋和扭折现象,若有,应立即处理;检查各管路和阀组,必须完好无损。移架前必须先发出警号,被移支架周围不得有人逗留或干其它工作,应撤到安全地点。支架安装就位后,所有的操作手把必须打到“0”位,严禁随意扳动。
6、调整支架时除操作工外周围5米范围内严禁人员逗留,如遇特殊情况需处理时必须待操作工停止操作、确保安全后再做处理。
7、在溜尾上推支架时,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支架与支柱之间必须垫好垫木,防止支柱打滑。
(2)支柱必须远距离供液,防止支柱打滑崩伤人员。
(3)上推过程中支架出现歪斜情况时必须停止对支柱供液,待支架调整好后再继续操作。
8、溜槽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起吊前必须了解重物的重量、几何形状、性能等,以便选择合格的起吊工具。
(2)人力搬、抬、运、撬重物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要协调一致,顾及周全,手脚等身体部位严禁放在重物的落点处或可能倒向的位置。
(3)使用锚杆作吊点起吊重物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锚杆的受力情况,如发现锚杆盘松动或下坠,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起吊前,必须对吊点进行认真检查,吊环丝帽、马蹬必须上满丝,起吊用的钢丝绳套及连接构件的强度不小于设备、重物自重的8倍,吊装锚杆抗拔力不小于85kN。
(5)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部件前,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灵活、可靠,做到小链、棘爪、护罩等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好以后方可使用,严禁带病起吊设备、重物,严禁使用不能自锁的手拉葫芦。其他索链、钢丝绳等,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不合格的不准使用。起吊设备、重物的重量必须符合手拉葫芦的铭牌规定,严禁用手拉葫芦起吊超过铭牌规定的重物。
(6)吊装地点的选择,必须是支护完好、安全可靠的地点。
(7)吊装前必须试吊,离地100mm时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吊装时,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一人检查、指挥,一人操作,严禁一人吊装。重物正下方及附近2m范围内严禁有人,拉链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重物一侧,防止重物突然落下砸伤人员。负责指挥检查的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及时提醒、指挥操作人员,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险情后再进行吊装。
(8)利用支架前梁做承力点起吊时,必须对支架前梁进行详细检查,具有足够的承受力方可进行起吊。
(9)不得斜向起吊,起吊前要找好起重物的重心,起吊后物件不得摇摆、转动、歪斜。
(10)使用手拉葫芦操作时用力要均匀,应尽量避免冲击。松手拉葫芦链时要小心操作,严防自锁失灵,造成设备、重物突然下沉。
(11)起吊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的设备、重物,进行处理:
①起吊时巷道变形、锚杆松动、顶板掉矸、钢丝绳套断丝。
②起吊链打滑、松脱、手链棘爪打滑。
③起吊手拉葫芦工作声音异常。
④所起吊的设备、重物不稳定、旋转、摇摆。
(12)多台手拉葫芦起吊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协调好,各台葫芦受力均匀,使被吊件平稳起吊,要时刻注意观察吊点的受力情况。
(13)如无特殊情况,起吊过程中不得停止作业,指挥人员、操作人员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重物下方用道木垫实垫牢。
9、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 13303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