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矿12201工作面为首采综采面,参照邻近矿井及经验数据,12201工作面初次来压步距60米左右,为避免初次来压对支架造成巨大冲击载荷,损坏设备,影响生产,保证人员安全决定在工作面切眼中部沿工作面进行深孔预裂爆破,破坏顶板完整性,使其尽早跨落,减小初次来压时对设备的影响程度和防止冲击波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特制定该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炮眼布置:
炮眼布置在靠采空侧距切眼中心线2.0米处,沿工作面呈一直线布置,孔间距为12米,垂深分别为8.5米、11米、13米,共布置20个孔。炮眼采用MYZ-150型全液压坑道钻机施工,钻头采用φ94mm合金钢钻头,成孔直径为φ99mm。具体见爆破说明书。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推进5米,进行强制放顶作业。
2、初采期间,拉架时注意不要损坏切眼内锚索、锚杆。
3、保证支架检修质量,确保支架工作状况良好,杜绝支架自动卸载和跑、冒、串液现象。
4、强制放顶前,要将工作面所有支架提前拉出,一、二级护帮板全部伸出,贴紧煤帮,支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5、超前维护在规程规定的基础上加打10米,巷道实际宽度大于设计宽度0.8米时,端头沿切顶线打设双排密集柱,并打设戗柱。单体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6、放顶前,要将工作面所有设备开空,然后闭锁所有设备,将隔离开关设置在零位。移变停电,将隔离开关设置在零位。由队值班干部通知矿调度停止工作面所有供电。并冲洗工作面、支架和两顺槽煤尘,并关闭供水总阀门,然后跟班队长清点本队作业人数,无误后全部升井。
7、强制放顶由专业施工队进行,专业放炮员要持有效证件进行作业。
8、炸药采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药包规格为φ70×500mm。雷管采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联线方式为串并联,起爆方式采用延期电雷管导爆索起爆,起爆器型号GNF-2000型。封泥装填长度不小于4米。
9、组装药包、雷管、导爆索和PVC管在地面组装,组装由专业人员作业,并设置警戒。组装完成后由通安队设专人看管,直至安全运到工作面切眼内。
10、切眼内装药时要搭设作业平台,因巷道高度5.0米,作业平台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并在施工前由生技科验收合格方可。装药前要敲帮问顶,装药时施工单位要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和煤帮情况,发现异常,要处理后再重新作业。
11、装药前要清净炮眼内浮煤。
12、装药采用先固定药卷再进行固定雷管和接线方式装药。严禁一个工作面装药与固定雷管同时进行。并采用双雷管、双导爆索引爆。其中一根导爆索延伸至炮眼底部,另一根导爆索与最外面一个药包联接,每一根导爆索均采用雷管起爆,两个雷管在孔口采用并联联接,并用木塞固定。放炮母线必须绝缘良好,与雷管联接处必须符合要求并用绝缘胶布裹好,放炮母线必须悬空吊挂。雷管与导爆索传播方向一致。
13、装药使用φ70×1500(φ70×3000)木制炮棍将装有药卷、导爆索的PVC管装入炮孔内。导爆索长度根据炮眼长度确定,导爆索只能用快刀切割,严禁冲击挤压,药包要推至孔底,装紧装实,炮眼口用专用木楔将炮眼背紧,防止药卷和炮土从顶板滑下来。背木楔时由专业人员指挥,将导爆索履顺并从专用槽通过,背木楔时不得将导爆索砸住。
14、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1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6、警戒人员由通安队负责,警戒位置:(1)辅运大巷与胶运顺槽交叉口设专人警戒;胶运大巷与胶运顺槽交叉口设专人警戒;南回风大巷与井底绕道处风门外设专人警戒;矿井南回风大巷、回风大巷、回风斜井、胶运大巷、辅运大巷不得有人。
(2)201工作面胶运、辅运顺槽距工作面500米外,警戒人员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安排,没有负责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无故进入警戒范围内,也不得随意撤离。放炮安全距离距工作面机头不小于500米。
(3)综掘队作业地点,开关设置在零位,移变停电,隔离开关设置在零位。作业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4)放炮前人员清理步骤:分三组从工作面往外,即分别由工作面--回风顺槽--回风大巷--南回风大巷风门;工作面--辅运顺槽--辅运大巷--南辅运大巷;工作面--胶运顺槽--胶运大巷--南辅运大巷。起爆前通知包括掘进队在内的所有施工队伍,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全部升井。
17、放炮工作结束后, 必须间隔半小时以上由瓦斯员检测201工作面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后,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条件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
18、放炮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对工作面放炮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汇报跟班领导和矿调度。
19、放炮效果得到规定后,由瓦斯员检测201工作面顺槽口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汇报队、矿调度,通知中央变电所送电。其他队组必须由通安队瓦斯员对其工作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完毕后,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20、综采队组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后,要检查支架有无损坏,液管是否崩坏,查出问题,及时全部处理后,泵站方可送液。维护工检查超前维护是否完好,并及时恢复和更换跌倒、损坏的单体支柱。
21、火工品的装运和使用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爆破器材;(2)火工材料严禁敲打、掷滚、碰撞等,更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3)地面装药点禁止在井口、变电所、风机房及宿舍附近,并在运送时禁止在井底车场停留;(4)炸药和雷管应分别放在俩个专用木箱内,分别运送,雷管运送时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5)导爆索与雷管应人工分装分运,严禁混在一起运输和存放:(6)领取爆破器材后,应接送至地面指定地点并加锁保管,禁止乱丢乱放;(7)火工材料不得在井下存放,必须实行领退制度;(8)火药箱应放置在警戒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加锁;(9)运送火药和雷管的车辆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质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防止震动和撞击;(10)导爆索应当装箱存放、严禁散包堆垛。存放点的温度不宜超过35℃,相对湿度不得超过60%。导爆索应当与雷管及其它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分开存放或运输。在短途运输中亦应遵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1)炸药运输路线:地面--副斜井--南辅运大巷--辅运大巷--顺槽联络巷(201切眼)。
22、应在放炮前对作业点地面附近的村庄、道路、厂矿等地进行排查,确保作业点地面外300米范围内无人员及车辆,并在放炮时设置必要的警戒。
四、放炮领导组:
矿成立放炮领导组,统一指挥、协调强制放顶作业,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1、放炮领导组:
组长:宁永杰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本次强制放顶作业工作。检查督促做好本次强制放顶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
副组长:贾慧斌
职责:根据岗位职责在组长不在的情况下,代理组长进行强制放顶作业具体指挥工作。
2、通讯联络组:
组长:李富平
成员:调度有关人员、机电科
职责:负责本次强制放顶作业的通知、接警报告、各警戒点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车辆调度。
3、警戒设置组:
组长:高宪红
成员:通安队
职责:负责本次强制放顶作业的人员、车辆清理;各警戒点的设置;地面、井下装药点的安全监督;井下工作面顺槽和作业点瓦斯检查。
4、技术组:
组长:樊朋飞
成员:生产技术相关人员
职责:提供矿井的巷道布置及实际施工情况,提供区域内的各项地质、水文、周边小煤窑情况及图纸;负责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脱产或业余培训、考试。
5、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蒲运清
成员:机电科、综合办及综采队材料员
职责:保证本次强制放顶作业的物质、材料的供应;保证作业人员班中餐安排、医疗救护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