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治提升事故的主要措施。
1、正确选用设备及各种装置。
1)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导向滚等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钢丝绳规格、型号及安全系数。
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出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断:
①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作升降物料。
②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安全系数,如低于9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③不合格钢丝绳的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该钢丝必须更换。
④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4m/s。
⑤主电机的型号,规格必须由厂家配套供给。
⑥斜井的绞车均采用电气制动。
⑦主提升绞车必须要有连锁,信号等后备保护功能。
a、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0.5米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b、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c、过负荷和欠负荷保护装置。
d、限速装置:提升速度不得超过3M/S,到终端时的速度小于2M/S。
e、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f、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过自动断电。
g、松绳保护装置:设置松绳保护装置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
h、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绞车提升到规定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①在副斜井安设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车场安设误入非运行车辆的阻车器。
③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安设入摘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安设防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的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器。
⑥在各上下部车场安设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发车时放准打开。
(二)其他防治措施
1、每天必须检查提升钢丝绳、绞车、连接装置、过卷装置、制动闸和自动保险装置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提升钢丝绳要按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2、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必须有特备的容绳可绳装置,绳孔不得有锋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
3、主要提升装置须配有正、副司机。
4、提升绞车安设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各下部车场设置信号和躲避硐室,上部车场设置阻车器。阻车器平时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6、提升装置必须有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车场之间、车场和绞车房之间除有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直通电话。
7、严禁蹬钩和矿车内乘人。行车时,应发出声光警示信号严禁行人。
8、矿井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
9、按《煤矿安全规程》中之有关规定设置跑车防护装置和防跑车装置,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三)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
1、正确选择运输设备。
2、本矿主要运输巷和斜井巷道铺设600mm轨距,30kg和24kg钢轨,方木枕。
3、轨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标准。
4、防止运输巷道内瓦斯积聚。加强运输巷道内局部冒高点的处理和巷道支护,矿车的停放,材料的堆放所占面积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1/3,不能影响巷道通风,防止瓦斯积聚。
5、严禁使用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运送人远。
6、巷道中行人,必须走人行道。
7、行人不能在轨道上行走,必须随时注意是否有车辆通过,在需要横跨轨道时一定要看清楚没有来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
(四)小绞车事故防治措施
1、小绞车的底座采用方木,用镙栓加垫板与绞车底座基础孔连接,采用圆木打庄柱,戗柱将绞车压稳,压戗柱必须结实可靠,牢固,并且插入顶板200mm,并挖好坑埋设牢固的拉绳(钢丝绳)
2、绞车安装好后,必须经安检员,班组长及有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绞车前必须检查信号及打点器是否灵活好用,否则不得开动绞车。
5、绞车的各种安全保护必须齐全,可靠。
6、绞车及其电器设备配套必须完好,严禁失爆。
7、钢丝绳、钩头绳必须用绳扣卡好,绳头的鸡心环与矿车连接必须使用标准插销,严禁使用其它物料代替插销。
8、司机提放车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脱岗或违章。
9、司机要经常检查刹车闸是否灵活可靠,闸带有无断裂现象,钢丝绳磨损是否超限,都要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10、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以下“五不开”
1)、绞车不稳,不安全不开;
2)、绞车不完好不开;
3)、绞车上钢丝绳打结不开;
4)、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
5)、绞车信号不清及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开。
11、绞车信号为:一点停;二点拉;三点放;四点行人。
12、绞车必须带电运行,严禁不带电松车或放飞车。
13、若矿车掉道时,绞车司机必须将钢丝绳绷紧待矿车停稳后,在矿车的上方或矿车较宽的一侧就地将矿车处理上道,严禁在矿车下方作业。
(五)人力推车措施: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推车人推车时以二人为宜,并随手随携带刹车棒。
5、处理矿车掉道时,必须将矿车刹死,施工人员站在矿车的前后方,就地将矿车处理上道,严禁在矿车的两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