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矿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在实际工作中也应加强这方面的监测工作,在采煤工作面和总回风巷安装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做到心中有数,实时监测。
2)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减少自燃发火的几率。如加强巷道维修,加强对废旧巷道的处理,及时充填,煤巷渣,及时处理高温等。
4、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及安全技术措施: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2)在现场的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准随意关闭局扇,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事故。
5)对一般的油类火灾,可用沙子或岩粉直接掩盖火源,将燃烧物与空气隔绝,使火熄灭。
6)对自燃火灾处于初始阶段,涉及范围不大,火区及途中无瓦斯,无煤尘爆炸危险,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方,可以将已预发热或燃烧的煤炭及其它火源挖出,清除运出井外。
7)对其它初始的外因火灾可以采用干粉,泡沫灭火等方法进行灭火。
8)不能直接灭火时,应采用封闭火区的办法进行灭火。封闭火区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在抢救和灭火过程中指定专人检查瓦斯,CO、煤尘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在有瓦斯爆炸危险时一般采用进、回侧同时封闭法,在统一指挥下同时封闭进、回风防火墙上的通风口。
9)用水灭火安全注意事项:
(1)水是导电的物质,不能用水来扑灭带电的电器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来扑灭油类水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只能从四周向中心逐渐喷射。
(4)必须有充足的水量,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水分解成氢气和CO,有混合气体爆炸危险。